时间: 2020-07-17 15:05
1137152500444221X1/2020-26726423
冠县政府
2020-07-17
【工作方案】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2020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78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聊政办字〔2020〕31号)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推动冠县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围绕工作重点加强信息公开。持续多渠道公开“攻坚克难十大工程”重大决策部署进展及落实情况。重点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城市建设、“双招双引”、重大民生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制度创新方面信息公开,助力打造精简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优质暖心的服务环境。持续做好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公开,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
(二)围绕社会热点加强信息公开。做好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优化涉企政务服务等方面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媒体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特别是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防控信息公开。各行各业要及时发布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多形式解读、多渠道发布有关复工复产工作举措。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决策的工作制度,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要向社会主动公开。
二是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全面梳理编写公布各级各部门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是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持续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持续推进机构职能、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应急管理、市政建设、公益事业、治安管理、房屋征收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二、深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提升群众参与度
(一)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精确性。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精准解读各类重大政策措施,解读材料要对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重点说明。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提高非文字解读比例,特别是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积极运用图表图解、简明问答、案例说明、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使政策精神易于被公众理解。坚决杜绝庸俗化解读,不得简单转发媒体报道或以相关工作总结作为解读材料。
(二)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两微一端”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要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强化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动解决相关问题,防范化解潜在的风险隐患。
(三)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度。各级各部门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要集思广益、善于发掘“政府开放日”主题,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以深化行政改革、推动社会发展、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工作、制度规范、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四)充分发挥市民代表作用。持续推进市民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和媒体等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广泛吸纳各方意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平台建设和服务水平
(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围绕国务院、省、市政府明确的重点领域范围,根据《冠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制定公开目录,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县乡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经过充分实地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根据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科学合理设置栏目专题,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多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坚持信息同源发布,信息公开专栏与网站其他栏目有交叉的,要注意衔接,坚持数据同源。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今年11月底前完成信息公开专栏规范调整工作。统筹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着力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三)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四)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工作。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培训,并定期开展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严防出现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完善疑难件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会商协作,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五)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体系政务公开建设。
一是设置政务公开体验区。各乡镇(街道),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交警大队要在便民服务中心或办事服务大厅设置政务公开体验区,体验区墙上需有“政务公开体验区”大标识,配备显示屏43寸以上的触控一体机,配置至少2米宽、1.6米高的多层政务公开书橱和电脑等设备。触控一体机具备查询办事进度、文件政策、便民地图等功能;书橱需摆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公报、服务指南汇编、政策文件等相关资料;电脑桌上需放置纸质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群众休息等待区需放置印有“××公开”logo和微信公开平台二维码的抽纸盒、纸杯、笔等办事用品,可学习借鉴烟庄街道设计政务公开品牌标识。政务公开体验区要按照《冠县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模板》进行设置,并在此基础上完善提升。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便民服务中心体验区设置的内容和形式,统一部署,高标准推进辖区村庄(社区)便民服务站政务公开体验区设置工作。
二是公开服务事项。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交警大队办事服务大厅的每个业务窗口放置“政务公开自助查阅点”架,摆放服务指南等;制作KT板等材质的展板,公开服务指南二维码矩阵、办事流程等办事服务内容。
三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门口醒目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办事流程、办事结果、政策解读等信息。
(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和公开流程图,通过信息公开栏、广播、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等群众方便获取的渠道,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征地拆迁等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村(居)会议室等现有资源,建立村(居)民议事厅或村务公开室,通过召开村(居)务公开议事日、开展村(居)务公开评比活动等形式,拓展村(居)民参与决策、反映问题、了解村务的途径,并将议事、评比结果等信息在议事厅、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四、切实加强基础保障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县政府办公室要强化调度监管,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相关责任,加强内部科室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完善制度规范。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进一步完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完善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探索建立详细具体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
(三)强化监督评价。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自查落实情况。加强教育培训,重点做好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业务培训。加强监督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健全政务公开定期检查工作机制,每月检查台账完成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按时整改完善相关问题,并将整改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计分依据,对工作不力、出现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予以公开通报问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