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了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635-2197185,电子邮箱:gxrs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局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审核、报送和归档等具体工作,局属科室、单位各明确一名政务信息人员负责政务信息采编,局主要负责同志经常性地对政务信息工作进行批示、安排,形成了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干的政务信息工作格局,确保了政务信息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累计164条。
三是解读回应情况。发布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1条。采用图片解读、音视频解读、文稿解读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18条。


四是管理和服务公开情况。发布《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发布8条,优化服务发布2条。

五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情况。公开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131条,包括社会保险类涵盖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等信息48条、就业创业类涵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岗位补贴、岗位供求信息等83条。

2020年度,我局主动公开的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累计164条。内容涵盖发布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情况;管理和服务公开情况;2019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行政执法公示信息;脱贫攻坚政策信息;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包括社会保险类涵盖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等信息、就业创业类涵盖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岗位补贴、岗位供求信息等;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类信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数据分析】: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164条,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为142条,信息发布总数增长15.5%。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发布数量,提高发布内容精准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时限,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答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部门决算信息,为予以公开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
县人社局设置社保综合服务大厅,整合社会保险、社保卡、就业等相关业务,同时公开便民查询二维码,通过扫一扫的方式即可查询到大厅内经办业务的详细流程。完善政务公开体验区,在办事大厅设立总咨询服务台、帮办代办窗口、综合受理窗口,摆放服务指南、业务手册,为办事人员提供“零距离”体验式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2020年,为贯彻国家就业政策,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有效解决劳动力市场供求不平衡问题,县人社局紧抓“互联网+政务”建设机遇,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便民利企为宗旨,创建“冠县就业”智慧平台,积极探索精准高效的就业信息公开新模式,全面提升区域公共就业服务效能。目前,“冠县就业”智慧平台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建设基础上,延伸设置10个乡镇、街道工作站,在乡镇、街道层面实现与线上平台互联互通,将求职招聘等就业信息实时公开,线上线下实时联动,真正将就业信息触及基层一线,满足基层一线各年龄段求职者对就业信息公开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二是做好社会评议工作。通过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二维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严格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均填写《冠县人社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还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信息更新还应提速,在管理水平上有待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宣传稿件材料质量还需提升;四是政务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灵活性和便民性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坚持在日常公开中优化用户体验度,增强互动交流功能,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二是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将政务公开意识与人社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人社部门的服务质量,提升人社部门公信力,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0年共收到政协提案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