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了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635-7113696,电子邮箱:gxqszzwgk@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聚焦主题主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依法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微信公众号、镇便民服务大厅政府信息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发布公开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及时查阅,努力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根据《条例》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12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会议公开1条,政策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管理和服务公开3条,财政信息2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2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基础建设2条,组织管理6条,通知公告8条,发展规划1条,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7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1条,镇街动态56条。
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及时公开了政策文件《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并配有政策解读。
四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经本级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财政收支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五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高标准完成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工作。

另外,还对镇政府的机构职能、部门会议、管理和服务、组织管理等内容进行了及时准确公开。
【数据分析】:2020年主动公开信息112条,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为87条,增长28.7%,信息发布总数有所上升。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发布数量,提高发布内容精准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时限,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
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一名副镇长承担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推进、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定清水镇党政办公室作为清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公布了公开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联系方式和办公时间。统筹协调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大厅政府信息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发布公开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及时查阅。在镇政府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体验区,配备办公电脑和触控一体机,均连接至互联网。触控一体机具备查询办事进度、文件政策、便民地图等功能。在醒目位置摆放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标识牌,相关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品,纸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方便群众索取。设立群众意见征求区,接待群众咨询。征求群众意见。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政务公开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是发挥社会评议功能。通过设立网站、邮箱、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的作用。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2020年,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发布内容少、信息质量不高。二是工作动态多,政策文件及解读、会议公开及解读等内容相对较少。三是公开范围和渠道相对狭窄,不能满足公众信息索取需求。四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不够,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及协调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人员宣传培训力度。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二是努力拓展公开渠道。探索信息公开新路子,畅通公开渠道,开展“政府开放日”、“公众体验日”等活动,方便各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三是继续加大公开力度,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0年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