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镇试点领域目录

冠县清水镇关于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未涉及领域的情况说明

时间: 2020-08-27 10:00

索引号

11371525004316555Y/2020-26754004

发布机构

冠县清水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8-27

名称

冠县清水镇关于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未涉及领域的情况说明

根据《冠县乡镇(街道)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清水镇不涉及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城乡规划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市政服务领域、税收管理领域共6个领域事项内容,因此未编制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特此说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