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17: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西环路663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5100510;邮箱:gxqqjd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1.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2022年,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出台了《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67条其中,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5条。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集中采购、重大建设项目、乡村振兴、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信息。

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长20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补偿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部分公开1、占50%,不予公开1、占5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细化各环节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加强监督,使信息公开制度更加规范,不断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坚决履行公开审核、保密安全制度。对于拟公开的信息要做到审核严密,不允许出现错字漏字、内容准确有效、表述规范、可公开,并且责任到人,做到谁公开谁负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方面,不断加强政务网站、“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微信公众号公开平台建设,真正做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另一方面,提升改造东三里社区政务公开体验区,该体验位于东三里社区办事大厅,临近综合办事窗口,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办事群众提供信息查阅途径,大大提升信息查询便捷程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清泉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部署、有关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推进、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二是注重宣传。一方面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政务公开各项培训和活动,另一方面利用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公众号对街道各项工作动态进行推送公开。三是强化培训。坚持通过点名会、微信群等方式传达省市县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会议重点精神,注重培养相关人员政务公开相关业务能力,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清泉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扎实有序,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众参与度不够高;二是以申请公开办理人员专业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开放日等多种活动向群众进行宣传,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2.加强工作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里开展的培训活动,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法律素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依申请工作,确保答复的专业性、严谨性。

3.多种形式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形式,多采取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卡通动漫等形式,让政策解读通俗易懂,被群众所理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建立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审核机制、信息统计机制,加快推进清泉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11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9月27日,清泉街道在东三里便民大厅开展以“打造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一是带领群众代表参观了街道东三里便民大厅内政务公开体验区、民政、行政审批、退役军人、人社、计生等窗口,为群众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和解答服务,让群众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政务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让群众体验到更优质、更便捷的服务。二是召开座谈会,收集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发现和解决群众办事难点,通过公众视角查摆政务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