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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清泉街道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录招聘公告

时间: 2024-05-22 08:00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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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清泉街道

发文日期

2024-05-22

名称

【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失业人员】清泉街道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录招聘公告

 

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岗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鲁就办【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清泉街道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补录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政策

(一)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已安置在岗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

2.公职人员(含已退休)、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

3.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4.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5.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6.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7.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或社保补贴期满的;

8.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9.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二、安置岗位及报名时间

安置岗位及报名地点:详见《2024年冠县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岗位开发表》(附件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

三、其他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报名。符合条件人员至公告要求到地点提出报名申请,填写附件2:《冠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村(社区)民主评议。由招聘岗位所在村(社区)负责民主评议,并对评议后拟招录人员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乡镇(街道)审核。村(社区)公示无异议并签字、加盖公章后,以村(社区)为单位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确认无误后乡镇(街道)形成人员花名册,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4、部门联合审核备案。县直有关部门联合按照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5、岗前教育培训。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各用人单位负责,对各岗位安置人员进行上岗前教育培训,使其增强职业道德和职业自豪感,掌握岗位所需基本规范和技能,熟悉岗位职责和岗位要求,提高职业技能、安全生产意识等。

6、协议签订。培训结束后,根据上岗时间,乡镇(街道)与乡村公益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县人社局根据签订劳务协议的情况为乡村公益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7、正式上岗。协议签订后,各村(社区)负责及时组织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根据岗位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具体上岗时间另行通知)。

五、岗位待遇

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岗位补贴待遇按照不低于本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以每月实际工作时间核准。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六、人员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终止劳务协议,停止发放补贴。

(一)自然退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劳务协议到期的;

5.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街道)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具体招聘信息将公开发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三)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上岗人员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如遇突发情况或紧急任务,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服从单位统一安排。

(四)本轮招聘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设置,若工作需求发生变化,岗位随之调整,如岗位取消,劳务协议随之终止。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635-5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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