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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56522911XL/2023-45223756

发布机关

冠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成文日期

2023-12-07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徐刘村、谷头新村(西谷子头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3-12-07

发文字号

冠政字〔2023〕91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徐刘村、谷头新村(西谷子头村)村庄规划(2021-2035)》的批复

冠政字〔2023〕91号

 

清泉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关于请求批准徐刘村、谷头新村(西谷子头村)村庄规划(2021-2035)》(冠清办发〔2023〕1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街道组织编制的《冠县清泉街道徐刘村、谷头新村(西谷子头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冠县清泉街道徐刘村、谷头新村(西谷子头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对徐刘村、谷头新村(西谷子头村)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严格落实执行。

三、在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要坚持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注重提高规划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对村庄空间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提升村庄建设品位。

四、村庄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组织实施,规划成果要尽快落实到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冠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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