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0-14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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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农业农村局
2024-10-14
冠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指南
冠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指南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国乡振发〔2021〕3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乡村振兴局等5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鲁财农[2022〕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建设,提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入库指南。
一、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储备一批补短板促发展项目。突出重点群体,优先支持监测帮扶对象、脱贫户增收。突出重点内容,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聚焦短板弱项,继续支持弥补农村供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和急需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设施项目。
(二)聚焦关键。加强工作的系统谋划,紧紧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解决产业提档升级的关键制约。
(三)压实责任。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督促强化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领导作用。压实实施主体责任,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资金项目指导监督管理责任,凝聚资金使用管理合力。聚焦项目储备、项目实施、绩效管理、联农带农机制等重点环节,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四)坚持依规使用。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精准安排使用资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未明确联农带农机制的经营性项目和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不得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二、衔接资金支持重点和项目支持对象
(一)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
1.重点内容。以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重点支持具有较好资源禀赋、良好市场前景、带动增收能力强的种养业,延伸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和以农业产业为主体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筹支持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的手工业,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
2.关键环节。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产业集聚发展为方向,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支持推广良种良法和先进生产加工技术,购买技术服务。支持建设必要的水、电、路、网等配套于具体产业项目的农业生产设施,以当地农产品为主要原料供应的加工、产地冷藏保鲜等产业配套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化生产、加工、仓储基地。支持农产品、特色手工制品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促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3.扶持方式。可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重点环节。落实精准帮扶要求,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优先保障到人到户项目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监测帮扶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通过以奖代补政策设计,引导其扩大种植养殖规模、应用良种良法、调整优化生产结构等,通过参与生产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积极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依托上述主体实施的产业项目,财政投入资金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管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级集体经济,避免简单入股分红,确保群众充分受益,并向监测帮扶对象倾斜。鼓励顺应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当地优势资源禀赋,统筹支持产业发展的各渠道资金,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壮大县域富民产业,让农民群众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二)统筹支持促进增收的其他相关领域。
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到帮扶车间就业,优先聘用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等从事公益岗位,帮助就业创业增收。可对跨省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促进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稳定转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安排“雨露计划”补助,帮助提升就业能力,可利用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支持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和民族村发展。
(三)支持必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
1.重点内容。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根据城镇和村庄布局分类,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农场)内道路、桥梁、排水、垃圾清运、生活污水处理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村规划建设、集中连片民族村整体规划建设,推动民族村整体面貌提升、特色建筑保护利用。衔接资金支持的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要避免与其他渠道的资金重复安排。
2.支持方式。可因地制宜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具备条件的可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监测帮扶对象、脱贫人口、其他农户等就地就业,允许在科学规划、统筹谋划的基础上,采取分领域推进的方式,解决符合资金用途的1-2项突出短板,看准一件抓一件;或者统筹相关领域资金,集中连片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确保建一个成一个。鼓励开展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统筹各类资金资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利用衔接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要根据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杜绝形象工程。
(四)明确经营性项目的联农带农机制。
1.重点内容。对申报入库的经营性项目,需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根据项目类型和财政衔接资金投入规模,确定具体的联农带农方式、标准和预期成效。
2.联农带农方式。(1)带动农户发展生产。积极推行经营主体直接带动农户发展生产的利益联结模式,引导支持经营主体与农户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等多种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经营主体与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把有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农户纳入产业发展之中,增加农户经营性收入。
(2)吸纳农村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推动经营主体通过吸纳就业等方式,建立与农村劳动力的利益联结。支持经营主体拓宽用工渠道,扩大用工数量,规范用工方式,积极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农村劳动力工资性收入。对劳动能力较弱的农村劳动力,支持通过设立乡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帮助其实现就业增收。
(3)促进农户共享资产收益。使用帮扶资金的经营性项目,应明确所形成帮扶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方式,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予以明确,确保发挥联农带农作用。引导支持农户以资金、土地、房屋、自有设备等资产入股经营主体,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获得收益;鼓励农户通过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方式获得租金收益,增加农户财产性收益。
(五)杜绝用于负面清单事项。
严格按照中央、省级和市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偿还债务本息和垫资等。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有稳定、固定资金渠道的综合保障措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有相应资金渠道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按原资金渠道予以支持。
(六)项目支持对象
冠县各县直行业部门、镇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行政村)、自然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
三、项目入库申报程序和需要提供材料
村级项目(含到户项目)入库实行“村申报、镇审核、县审定”的报审程序,镇级、县级统筹实施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库项目进行审定。要严格入库程序,强化论证评审,入库项目要保证有效性和规范性,确保储备项目质量。
拟纳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应有以下基本内容(共11项):项目名称、项目单位、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实施期限、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等。
(一)村级申报
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确定本村申报纳入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的项目(或覆盖本村的乡级、县级申报入库项目),形成会议记录。并在村级事务公示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向所在镇(街道)提出项目入库书面申请。
(二)镇(街)审核
镇(街)在收到村级项目申报入库申请后,召开乡镇(街道)党政联席(扩大)会议,相关班子成员,乡村振兴、财政、经管、农业等乡镇(街道)站所负责人等,有必要的可邀请相关村负责同志参加,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审核,审核意见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确定入库申报项目在镇(街)街道政务公示栏公示5天无异议后,以政府公文(函)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审定
县农业农村局要联合各行业部门召开会议对各镇(街)项目进行会审。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建设、环保、财政、发改、农业农村、水务、人社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各镇(街)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核是否符合有关规划,是否符合土地政策、环境保护政策,是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需求相匹配,是否符合本地实际,项目绩效目标是否合理等。联合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后的项目,结合相关规划及资金计划,合理确定项目库规模,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结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库并予以公告,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四、工作要求
各镇(街)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层层压实“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工作人员逐一核查把关项目”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项目申报入库程序履行完备,资料真实可靠,项目实施质量高、绩效优、带动力强,能顺利和完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绩效。要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耐心回应群众反映和关注问题。要坚持项目申报入库“三公示-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作用,确保项目申报入库在阳光下操作。
冠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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