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0:55:0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西路10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5231842;邮箱:gxnync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冠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维护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出台《冠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02条,主要包括乡村振兴、通知公告、涉农补贴信息、行政执法公示、财政信息和其他等方面信息,分别50条、21条、19条、16条、8条和88条。

 

 

3.解读回应情况。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部门、专家、媒体等角度,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4篇,其中主要专家解读1篇、图表图解1篇、政策简明问答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长10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种粮补贴、土地确权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无法提供4件、占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严肃性,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安排专职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的审查后发布。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审查和维护更新制度,确保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做好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政策文件、行政执法等栏目信息的更新完善。

(五)监督保障

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调整完善冠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认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在日常工作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方面信息公开的敏感性有待提升,信息审核把关还不够严;另一方面政策解读内容不规范、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二)改进情况

我局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坚持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在信息公开上严格实行“三审制度”,确保信息正确,避免发送泄密、敏感、错误信息,保证信息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多角度、多形式开拓解读形式,使解读更加深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冠政办发〔2023〕15号)的要求,重点发布涉农补贴、扶贫资金、乡村振兴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提案21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9月10日,冠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政府开放日”活动,来自全县农机合作社代表、农机手代表和市民代表等共计1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农机科常炳涛科长详细介绍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流程和标准,让群众对购机补贴政策、补贴机具产品目录、补贴范围、申请程序、补贴额度、补贴标准及相关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下一步,我局将以本次开放日活动为契机,坚持便民化、亲情化服务,优化补贴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