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7-14 08:35
113715250042235437/2022-26729513
冠县农业农村局
2022-07-14
冠县2022年度玉米种植面积核定及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分配2022年中央财政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鲁财农[2022]25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第二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财农[2022]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冠县2022年度玉米种植面积核定及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一次性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要坚持谁种粮谁受益的原则。
(二)补贴依据。一次性补贴发放依据为2022年小麦和玉米(含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下同)种植面积。其中小麦种植面积以已核定并已依据此面积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2022年小麦种植面积为准。
(三)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具体执行发放标准依据全县最终核实小麦、玉米种植面积数据和中央下达我县一次性补贴资金规模确定。
(四)发放时限。7月底前,通过财政惠民“一本通”系统,将一次性补贴全部发放给实际种粮者。
二、面积核定工作步骤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以2022年已核定并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小麦面积数据为准。乡镇(街道)可从“一本通”系统导出2022年各村到户小麦面积数据反馈到各村,村级直接将到户小麦面积数据填入《2022年种粮者粮食种植面积核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
玉米种植面积核定。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核定的方法、程序、步骤参照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程序包括:种粮者自报告折实面积,村委会初核、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复核汇总上报。具体安排如下:
1、自报告折实面积。(2022年7月17日前完成)
各乡镇印制全县统一格式的种粮者自报告单(附件2),由各村发放到所有种粮者手中,村委会做好收集、汇总、留存工作。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广泛组织种粮者参与玉米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指导种粮者据实上报有关情况。
要加强政策宣传,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报告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杜绝漏报现象。未及时全面发动群众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种粮者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2、村委会严格核实到户玉米种植面积。(7月18日前完成)
村委会对种粮者自报告折实玉米种植面积逐户进行核实,填写《2022年种粮者粮食种植面积核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对玉米种植面积10亩以上的,必须采用逐地块丈量的核实办法。对自报告折实面积超过土地确权面积的,流转、承租或代种其他农户耕地种植玉米并将其统计在自己种植面积自报告单上的,村委会要做好比对,核准后登记备案,保留双方书面约定复印件,在上报乡(镇、街道)村级分户粮食面积核定汇总表中注明。村委会核实无误,村委会主要干部(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和乡镇包村干部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上报至乡镇政府。
3、乡镇核实。(7月22日前完成)
乡镇政府组织对各村上报的玉米种植面积进行实地抽查(抽查的有关资料存档备查)。乡镇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乡村两级公示。(7月23日前)
严格落实“两级公示”制度,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
乡村两级公示同时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由乡镇政府到各村公示分户玉米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在乡镇驻地公示各村玉米种植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会同该村村委会进行复核。乡镇政府负责收集、保存两级公示影像资料。
5、乡镇数据信息上报。(7月23日前完成)
乡镇政府将《2022年粮食种植面积核定情况汇总表》(附件4)与《2022年种粮者粮食种植面积核定情况汇总表》(附件3)(均签字盖章)一并于2022年7月23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
6、录入“一本通”系统。(7月27日前完成)
按照财政惠农补贴“一本通”系统程序和格式要求,将补贴信息录入“一本通”系统;在“一本通”系统录入补贴标准(县级确定后另行通知)后提交送审。
7、县级检查验收、汇总、上报,“一本通”系统审核、资金发放。(7月31日前完成)
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街道)提报的补贴信息进行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资料是否齐全、流程是否完备、档案是否规范等。复核无误后,联合行文,将有关信息报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一本通”系统审核后完成资金发放。
三、逐级明确责任
在玉米种植面积核定中,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第一责任主体、乡镇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把自报告、核实、公示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
1、种粮者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粮食种植面积负责,逾期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种植面积、漏报与少报面积的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
2、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必须对本村的玉米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负全责。未及时全面发放农民自报告单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责任人责任。公示期内农民对未纳入的报告面积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对未认真核实或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包村干部和村主要干部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处理。对未按规定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的,要追究包村干部、村主要干部和乡(镇、街道)政府相关领导的责任。乡(镇、街道)出现大面积虚报、漏报或面积核实错误严重的村,要追究乡(镇、街道)政府相关领导的责任。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安排有关站、办、所,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粮食种植面积等信息采集、核查、公示、汇总、录入系统及审核上报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领导组织,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实施方案,确保玉米面积核定工作顺利开展。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要落实乡镇干部包村办法,加强对村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切实做到核实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面积核实、公示、确定和汇总上报工作各环节措施得力、程序严密、手续规范完整、数据真实准确。县级将数据上报后,乡镇再增加的粮食面积,补贴资金由本乡镇财政承担。
2、搞好宣传动员。要通过广播、互联网、宣传栏,以及召开会议、印发明白纸(附件1)等形式,对2022年玉米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基层干部和种粮者了解、掌握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及责任,引导广大种粮者据实申报。包村干部和村委会应切实做好种粮者参与面积核定工作的动员、组织工作,倡导诚信申报。
3、扩大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聊城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三项补贴”监管工作的通知》(聊农字〔2016〕182号)要求,依托网络及时公开本级粮食面积核定政策、通知、核定报告、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乡镇(街道)要按照面积核定工作程序环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公示所辖各村分户粮食种植面积核实情况和到村粮食面积核实汇总情况。
4、监督检查。乡镇(街道)政府要对所辖村粮食面积核定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信访事件较多的村重点监督检查。县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进行抽查。对监督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乡镇(街道)要及时予以纠正。
咨询举报电话:县财政局 5232455
县农业农村局 5867372
电子邮箱:gxzzyk@163.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