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6-08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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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农业农村局
2021-06-08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农业农村局解读《冠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县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2021年3月2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及《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决定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启动并完成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和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及省、市要求,特制定此文件。
二、决策依据是什么?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
2、《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 号)。
3、《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鲁农种字〔2021〕6 号)。
4、《聊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聊农发〔2021〕46号)。
三、出台目的是什么?
利用3年时间,完成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全面摸清种质资源家底,明晰演变趋势,发布种质资源普查报告、发展状况报告等,珍贵、稀有、濒危、特有资源等得到有效收集和保护,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四、重要举措是什么?
1、启动并完成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认真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普查和收集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文件要求,确保每个乡镇(街道)完成3个以上地方品种、野生近缘植物征集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普查和收集工作。
2、启动并完成畜禽遗传资源普查。认真开展畜禽遗传资源的普查和收集工作,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按照程序申请鉴定新资源,开展资源濒危情况划分,收集保护一批珍贵稀有濒危资源。
3、启动并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认真开展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的普查和收集工作,将调查、保存、登记等相关信息数据录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并统一纳入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平台,发布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报告和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种类名录。
五、保障措施有哪些?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将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提出在省、市、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工作组和技术专家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日常管理、技术支撑和服务,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各单位并参与资源普查工作。
2、加强培训督导。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确保普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对普查工作进度迟缓或完成质量不高的乡镇进行通报,加强目标和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普查工作扎实推进。
3、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普查宣传和科学教育,深入挖掘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相关传统农耕文化等,发挥好主流媒体、新兴媒体作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系列宣传,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引导社会团体和公众关心、支持、参与这项工作。
六、我县对哪几类农业种质资源开展普查工作?
3种,分别是: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
七、冠县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是什么?
序号 | 时间 | 任务 |
1 | 2021年5月-2021年6月 | 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全县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汇总梳理新发现的资源 |
2 | 2021年7月-2021年12月 | 完成基本情况普查,普查数据录入全国畜禽资源普查系统。 |
3 | 2022年1月-2022年10月 | 基本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信息登记和性能测定等工作,相关数据录入全国畜禽资源普查系统 |
4 | 2022年11月-2023年4月 | 配合省级完成新发现遗传资源的初步鉴定,按程序申报鉴定一批新资源 |
5 | 2023年5月-2023年12月 | 配合省级编写全省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 |
八、第一次冠县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是什么?
序号 | 时间 | 任务 |
1 | 2021年3月-2021年12月 | 印发普查实施方案,制定普查提纲及相应普查表格,开展技术培训指导,全面启动普查 |
2 | 2022 年1月-2023 年5月 | 完成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特征特性测定、遗传多样性评价等系统调查以及重点区域现场核查 |
3 | 2023年6月-2023年12月 | 全面完成全县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我县数据核实和入库工作 |
九、什么是“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作物种质资源”:作物种质资源,又称品种资源、遗传资源或基因资源,作为生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育作物优质、高产的物质基础,是维系国家食物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中国农业得以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全称国家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制度,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庞大系统工程,它包括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物种)保护制度、国家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制度、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定期发布制度、全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规划、保护名录、禽畜遗传资源的鉴定、评估制度、畜禽遗传资源分级管理制度、进出口管理制度等,目的是保护国家食物安全和经济产业安全,保护优秀畜禽遗传资源,不仅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也符合世界人民的利益,优秀畜禽遗传资源,是保证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食物安全的重要保障。
十、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农业农村局
具体联系人:刘书民
咨询电话:0635-5867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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