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7-12-2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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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民政局
2017-12-29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深度发展,养老已经成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对此提出明确要求,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生育、就业、养老等重大政策和制度,做到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已经成为国家的重大决策和长期战略。为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养老服务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全面提升我省养老服务业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水平。
二、决策依据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解决影响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明确了“十三五”时期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方向,从规划约束、土地保障、财政补助、投融资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扶持政策。
三、出台目的
围绕“把养老服务业培育成一个强大的服务产业”,推动养老服务业成为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新优势和新的增长点。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提供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
四、重要举措
搞好两个统筹:一是统筹区域发展,重点是推动各级编制养老服务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养老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养老服务业定位和发展思路、产业重点、空间布局。二是统筹城乡发展。围绕加强农村养老这个薄弱环节,优化农村敬老院布局,创新管理服务模式,打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覆盖全部农村社区;落实农村扶贫开发部署,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养老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建立城乡、区域交流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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