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我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意见》
时间: 2020-05-29 18:00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148D/2020-26736236
发布机构
冠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0-05-29
名称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我县行政区划调整的意见》
一、政策背景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冠县甘官屯乡设立甘官屯镇的批复》(鲁政字〔2020〕115号,以下简称《批复》)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聊政字〔2020〕2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严格按照《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依照行政区划调整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我县甘官屯撤乡设镇组织实施工作,平稳有序地完成了甘官屯整建制撤乡设镇工作。
二、决策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冠县甘官屯乡设立甘官屯镇的批复》(鲁政字〔2020〕115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通知》(聊政字〔2020〕20号)
三、出台目的
加快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增强区域发展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重要举措
召开第12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甘官屯乡撤乡设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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