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0:05:3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民政局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西环路500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5100305;邮箱:lcgxmz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冠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时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维护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民政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冠县民政局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84条。其中财政预决算5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条、社会救助信息45条、养老服务信息16条、行政执法信息9条,社会福利信息29条,其他信息1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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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解读回应情况。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政策解读7篇,其中政策吹风会1篇、图文解读1篇、政策简明问答5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冠县民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政策解读、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把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完善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专栏信息。优化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群众信息查询

(五)监督保障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和分工,进一步强化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供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底评优重要依据,积极接受社会评议,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信息发布量有待增加;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建立完善信息筛选、发布机制,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向外发布、定期维护,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布民政工作的各类信息,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冠政办发〔2023〕15号)要求,严格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相关补贴政策、数据。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12345市民热线、网站留言等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2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同时,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优化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在县婚姻登记大厅及部分窗口单位,置放相关业务工作指南、流程等手册,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发放政策宣传单、明白纸等,提高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率。立足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在养老、婚姻登记、殡仪服务等机构多角度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以“线上+线下”的模式,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全面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