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6:46:3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民政局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西环路500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5100305;邮箱:lcgxmz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冠县民政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断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实效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一是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加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冠县民政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机关职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建议提案等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冠县民政局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62条。其中财政预决算6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6条、社会救助信息30条养老服务信息20条、行政执法信息25条,社会福利信息29条,其他信息26条

三是解读回应情况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政策解读12篇,其中局主要负责人解读1篇、政策吹风会2篇、专家解读1篇、图文解读6篇、政策简明问答解读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组织参加全保密工作培训,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直民政系统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失泄密事件。在信息发布中,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权威9月1日组织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进一步增强公开的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通过政府网站、微信、报刊、电视台等多种平台发布信息,扩大信息受众面,推动政策落实。

(五)监督保障

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和年底评优重要依据,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工作汇报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接受社会评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通报处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少。民政工作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公开的事项多、内容细,但是目前我单位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和线下政务公开体验区两个渠道公开,群众不能随时随地获取相关信息。

(二)改进情况

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冠县融媒APP、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增加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同时加强机制建设,建立起办公室为统筹,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冠政办发〔20227号)要求,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利用12345市民热线、网站留言等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严格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多渠道发布相关补贴政策、数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21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养老”、“社会救助”领域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优化,并根据目录进行有关信息的公开,公开内容更科学、详细。

年度内,单位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召开座谈会,与多名公众代表开展互动问答,义务讲解养老政策及养老诈骗有关法律法规,详细介绍民政养老有关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普及群众养老政策及防诈骗知识。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