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148D/2022-26736535
冠县民政局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2022-07-24
冠县民政局关于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实施救助工作的通知
有效
无
2022-07-24
冠民发〔2022〕11号
冠县民政局关于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实施救助工作的通知
冠民发〔2022〕11 号
各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我县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民发〔2018〕23号)、山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鲁民[2009]1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贫困家庭范围
贫困家庭指具有我县常驻户口,享受我县城乡低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重点困境儿童待遇困难家庭,脱贫不稳定、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低保边缘困难家庭和单亲丧偶困难家庭。单亲丧偶困难家庭指父母一方死亡,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县2021年度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31606元、农村17197元)的家庭。
二、救助学生范围
救助学生为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教育本科新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教育本科在校学生。
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申请政府、公益部门、企业、个人等其他助学类项目,且已接受救助的学生不再享受此项救助。
三、救助标准
(一)孤儿、事实无人儿童学生,享受“助学工程”待遇,每人10000元;
(二)城乡低保、重点困境儿童学生,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教育本科新生,每人救助4000元;
(三)脱贫不稳定、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教育本科新生每人救助3000元;
(四)低保边缘、单亲丧偶困难家庭学生,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教育本科新生每人救助2000元;
(五)城乡低保在校大学生每人救助2000元。
符合多种情形的,按就高原则救助,不累加救助。
四、申报办法
(一)提出申请。由学生或家庭向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索引复印件,新生提供准考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保证本人申请的救助金用于学业的承诺书;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脱贫不稳定、脱贫享受政策、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由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单亲丧偶家庭由基层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学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纸上)等。
(二)调查审核。乡镇街道直接受理救助申请,并负责调查核实。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新生,依托山东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系统临时救助模块下设立的“大学生救助“子模块进行录入、审核、审批等业务办理;符合其他救助条件的新生和在校生在临时救助模块中直接进行录入、审核、审批等业务办理。
(三)审批发放。县民政、乡村振兴、县慈善等部门进行抽查、审查、审批,汇总上报,发放救助金。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贫困学生教育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时效性强。各乡镇(街道)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保障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得到救助于8月15日完成组织申报工作。
二是强化宣传排查。积极做好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把“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将救助的申请条件、救助标准、所需证明材料、办理程序,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家长,做到家喻户晓。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前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做到的底数清、情况明,避免错救漏救。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充分运用各种查询途径,准确认定受助资格,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程序规范救助管理,坚决杜绝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确保符合条件应救尽救,避免重复救助。对在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追回已发放救助金,救助新生在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入学后一个月内,要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者原件寄至县民政局备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寄回或无故不按时入学的,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确保救助工作廉洁高效、健康运行。
冠县民政局 冠县乡村振兴局 冠县慈善总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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