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148D/2022-26736490
冠县政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2022-07-15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无
2022-07-15
冠政办发〔2022〕18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冠政办发〔202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关于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地名工作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工作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22〕5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兰沃乡为试点,以梨园文化为载体,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推进地名标志设置;提升地名信息服务水平。讲好地名故事、弘扬红色文化,完善地名信息、留存乡愁记忆,加强地名应用、服务交流交往;挖掘地名文化内涵、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任务
1、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探索乡镇地名管理工作的方法,从制度层面规范地名管理工作,依照国家和省市地名管理法规,根据冠县实际细化乡村地名管理的原则、标准、程序等,制定《关于乡村地名管理的办法》,明确乡村地名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乡村地名标准设置及管护责任,解决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在申报主体、审批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规范实施乡镇政区名称、村民委员会所在地、乡镇驻地及周边主要道路街巷,乡村道路、桥梁、广场等基础设施等乡村地名的命名、更名。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彰显文化、体现规划、突出特色、方便群众、雅俗共赏、好找易记”的工作要求,秉持“记得起乡愁、留得住文脉”的理念进行命名,达到名副其实。严格落实地名命名更名申请审核、论证评估、公示公告制度,提升地名命名更名规范化水平,使乡村地名命名和更名成为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
2、推进地名标志的设置。冠县乡村地名标志多设置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近几年新农村建设的强力推进,在许多经济条件交的村庄,重新设置了地名标志,但设置水平参差不齐,结合小城镇建设和乡村建设,以“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为主体,开展乡村地名标志提升改造活动。持续推进乡镇驻地街路巷地名标志、规范农村居民点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维护。将地名标志设置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文明村创建等相结合,为群众提供完善、准确、便捷的地名导向服务。
3、打造地名文化名片,助力乡村旅游。围绕梨园文化,深入挖掘地名“记住乡愁”的独特价值,充分发挥地名的旅游形象标识功能,擦亮文化名片,打造地名文化地标。深入开展地名文化遗产挖掘、保护与利用,编制《冠县地名文化遗产名录》。从冠县实际出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丰富的红色地名文化宣传活动,打造红色地名文化产品,充分利用图片、文字和视频等方式展示地名的来历、含义、沿革,讲好红色地名故事,传承红色传统,延续红色文脉;围绕冠州梨园,打造“梨文化”品牌,助力乡村旅游发展。
4、完善地名信息,留存乡愁记忆。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提升完善,对乡村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信息,进行查缺补漏、何时修改、补充完善。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出版《冠县地名志》;为了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冠县开展《乡村记忆》丛书编撰工作,每乡镇一卷。深入挖掘整理、保护使用冠县乡村地名来历、含义、沿革、地名故事、风俗习惯等,通过做好地名文化保护工作及地名收集、整理工作,充分体现冠县地名文化特色,留住乡村记忆、呵护乡村记忆、活化乡村记忆。
5、推动地名工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深入挖掘梨园地名文化的时代价值,加强地名文化的转化和利用,整合乡村优质农特产品、手工艺品,助力“乡字号”“土字号”乡土特色品牌。推进地名工作和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相结合,发挥地名文化效益,形成地域特色品牌效应,助力提升区域产业综合竞争力。
6、加强《地名管理条例》宣传、学习。通过县融媒体、乡镇公众号、村级微信群、社区走访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地名管理条例》宣传;印制宣传海报,在村(社区)、乡镇(街道)以及重点单位的公示栏、出入口、巷道的显眼位置广泛张贴宣传;组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将《条例》纳入机关集中学习内容,召开机关干部专题学习会议,对《条例》的历史沿革、修订背景、地名命名、更名、地名使用、地名文化保护、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面详细的解读宣讲。
三、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至7月)制定《冠县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动员乡镇(街道)围绕实施方案内容开展自查。
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7月至2023年4月)兰沃乡具体组织实施,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积极协调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充分调动村庄的积极性,全面实现乡村地名管理目标任务。
3、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5月)对兰沃乡地名管理服务行动成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巩固成果,持续提高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加强乡村地名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积极挖掘亮点、培育典型。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按照统一部署,围绕目标任务,细化实施步骤,明确工作安排,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高质量完成任务目标。
3、有效链接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发改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融媒体中心等单位(部门)组成的议事协调机构。加强与宣传、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行政审批、文化旅游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协商协作,同时,建立并充分调动地名专家库作用,集结地名研究机构、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慈善企业等各方优势,形成推动工作落实的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4、积极做好经费保障。做好保障经费预算编制和管理使用,将乡村地名标志、道路标牌设置设置、更换、管理等所需经费纳入经费纳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为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提供充足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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