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148D/2025-45868793
冠县人民政府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2025-10-30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万善镇村级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
有效
无
2025-10-30
冠政字〔2025〕53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万善镇村级建制调整方案》的批复
冠政字〔2025〕53号
万善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对村级建制进行调整的请示》(万政发〔2025〕14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镇上报的村级建制调整方案。具体批复如下:
撤销大万善村村民委员会、水赞村村民委员会、万善屯村村民委员会、前万善村村民委员会、宋村村民委员会,设立万善新村村民委员会。万善新村村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为上述撤销的5个村民委员会的原管辖范围。请你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操作,确保村级建制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冠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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