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2-03-24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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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民政局
2022-03-24
《冠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在低保范围方面有什么调整?
适度拓展了低保范围。根据实践探索和现实需要,按照省市要求,《冠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明确规定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并将低保边缘家庭重残单人保的范围由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扩大到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进一步细化了低保家庭分类,将申请低保家庭分为收入型贫困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
收入型贫困家庭指户口登记在我县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支出型贫困家庭指户口登记在我县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虽超过我县低保标准,但因患病、残疾、就学等增加的刚性支出超出承受能力而造成生活困难,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残疾康复、教育等刚性支出后,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标准,同时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冠县民政局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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