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低保规范管理的哪些规定进行了完善?
时间: 2022-03-24 17:44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148D/2022-26775399
发布机构
冠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3-24
名称
《冠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低保规范管理的哪些规定进行了完善?
一是对农村低保分档补助的档数作出规定。明确对于家庭收入难以准确核定的,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可采取分档方式发放,对实行分档发放的,原则上不得少于4档,各档计发标准应与家庭困难程度相符合,严禁实行平均发放。
二是明确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单独纳入低保后保障水平不低于低保标准的70%发放。
三是明确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的有关要求。规定乡镇(街道)或者村(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代为保管用于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应当与低保家庭成员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备案。
四是建立了低保容错纠错机制。首次规定对秉持公心、履职尽责但因客观原因出现失误偏差且能够及时纠正的,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依法依规免于问责。
冠县民政局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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