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低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与发放有什么具体规定?
时间: 2022-03-24 17:45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148D/2022-26775398
发布机构
冠县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3-24
名称
《冠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对低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与发放有什么具体规定?
筹集:县人民政府将低保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社会捐助等作为有效补充。
管理:县财政局、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管理。县财政局负责组织预算编制,牵头预算绩效管理,下达拨付资金等。县民政局负责预算编制和具体执行,对资金支出的规范性、准确性和使用绩效负责。
发放:低保金通过财政惠农“一本通”系统发放。纳入或者退出低保的,自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或者停发低保金;低保对象死亡的,自死亡之日下月起停发低保金;低保家庭无法自行支取低保金的,乡镇(街道)或者村(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在与低保家庭成员签订书面协议并报县级民政局备案后可以代为保管用于领取低保金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
冠县民政局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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