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 关于加大村级养老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 | 建议编号 | 第18030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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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 赵吉朝 | 收到日期 | 2024-04-26 |
内容 | 农村老年人口逐年增加,老龄化问题愈加显著。人口普查数据显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逐年上升。 存在的问题:1、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农村劳动力逐渐外流,家庭养老难以为其提供足够的照顾,留守老人通常面临孤独、缺乏照料的问题日益严重,留守老人问题逐渐凸显。2、农村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少子化趋势也导致子女数量减少,使家庭养老更为困难。此外,土地养老方式也受到土地资源有限的制约,无法为老年人提供稳定的养老保障,这意味着农村养老问题将更加紧迫。 建议:发展新型养老模式,政府应增加财政拨款,资助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改善,包括修建设施、提供必要的医疗设备和床位等。鼓励支持农村建设和发展养老服务中心,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治疗、文娱活动等服务,以满足老年人的日常需求,以减轻家庭养老的负担,同时保持老年人的社交互动。推出税收激励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降低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成本,提供更多的服务。 | ||
承办单位答复意见 | |||
单位名称 | 冠县民政局 | 答复日期 | 2024-06-17 |
答复内容 | 赵吉朝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关于加大村级养老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工作,着眼满足老年人最直接、最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全面深化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积极运用社会化手段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在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县现有7处养老机构、47处农村幸福院、5处新型农村幸福院、9处日间照料中心。初步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其中新型农村幸福院是由地方政府推动,实行村级管理,在制村或农村社区设立,在保障农村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重点为低保、高龄、孤寡、独居、空巢、失能、留守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服务的互助性、公益性的村级养老服务场所。但由于经济欠发达,我县老人尤其是农村老年人普遍没有退休金,生活来源少,生活品质还不是很高,现还未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期望。 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保障服务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今年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推进农村幸福院和城市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化运营。严格运营规范,投入运营时间满1年;符合《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级划分》(DB37/T2722-2015)、《农村幸福院等级划分与评定》(DB37/T3774-2020)等建设标准和功能设置要求。经评估达到1星级及以上。日常运营和服务规范,按标准配备服务人员,在显要位置公示服务人员和监督电话,纳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日常监管。服务老年人满意率90%以上。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实施差异化运营奖补,提升服务品质。 二是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在各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项目,资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和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更精准、更优质、更贴心的服务。 三是积极营造社会参与氛围。扶持培育各类为老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各类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在校生志愿服务和暑期实践、相关专业技能学生社会实习、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服务等,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有效对接,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 四是加大社会尊老敬老宣传。协助老龄委等开展十佳“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敬老文明号”评选以及老年节庆祝活动等形式,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们会密切关注省、市的政策导向、多方学习周边的先进做法,积极争取省、市扶持力度,全力推进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共同为加快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承办人:付培杰 联系电话:0635-5100292
冠县民政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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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留作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