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0-10-16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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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林业局
2020-10-16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情况的说明》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家林业局印发的《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 ,要求切实加强占用征收林地管理,落实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格 保护、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 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是指年度内国家允许勘察、 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征收林地面积的最大限量。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本批次用地总面积为10.0654公顷。根据《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冠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修编规划》,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总面积为9.9275公顷,其中7.8592公顷林地范围已在冠县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中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现需申请办理未办理的2.0683公顷范围内的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本批次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2.0683公顷用地中有林地面积为2.0683公顷,林地按权属地类分:集体林地2.0683公顷;按宗地(地块)分:1宗地(地块)林地2.0683公顷。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在城市规划区内,符合批准的冠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冠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冠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修编规划》。本次使用林地申报主体为冠县人民政府。
三、出台目的
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共一宗,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一宗,1宗地(地块)用于建设厂房、办公楼等。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重要举措
冠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拟呈报省政府审批。本批次用地总面积10.0654公顷,本批次建设用地范围内包含部分林地,需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本批次用地共涉及崇文街道1个街道办事处,涉及王庄子、李八里、陈八里等3个村,共一宗地。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共涉及崇文街道1个街道办事处,涉及王庄子、李八里、陈八里等3个村,涉及林地的共一个宗地,分别为1宗地(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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