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林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15:35:3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林业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建设路861号世纪大厦;邮编:252500;电话:0635-7125988;邮箱:gxlyjzhengwuwangz@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冠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维护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林业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林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林业局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89条,主要包括部门动态27条、财政信息12条、行政执法公示20条、政府采购6条、政策解读5条、管理和服务公开12条、其他信息7条。

 

 

3.解读回应情况。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部门、专家、媒体等角度,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5篇,其中专家解读1篇、图表图解1篇、政策简明问答解读3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回落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图片2.png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各业务科室(站)分工配合,安排专人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筛选、审核、校对、隐私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实行各级领导审核把关制度,发布信息之前要填写《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确保信息发布质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冠县政府网站作为我局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作用,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全面化、规范化,完善我局政务公开体系,不断增强与群众的良性互动。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林业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持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县政府关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任务清单”要求,明确全局政务公开事项,各业务科室(站)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政府公开信息标准规范。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查缺补漏。严格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将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公开方式不够广泛,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深化公开内容,重点推进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此外,我局将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条例》精神,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冠政办发〔2023〕,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全面部署,积极行动,结合局工作实际,及时公开部门动态、行政执法、财政信息、管理和服务公开等政府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9月22日上午,冠县林业局在防沙治沙展览馆组织开展了以“观防沙治沙成果,畅谈今后发展”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特邀市民代表及部分林场职工代表参加。通过”政府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民沟通交流,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推动我县林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