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林业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5:08:40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林业局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建设路861号世纪大厦;邮编:252500;电话:0635-7125988邮箱:gxlyjzhengwuwang@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了《冠县林业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四个方面提出新要求,并分解任务,确保工作落实。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林业局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2条。主要包括会议公开5条、政策文件2条、公报文件1条、政策解读6条、管理和服务公开6条、建议提案1条、财政信息12条、行政执法公示14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3条、通知公告9条、组织管理5条、其他信息公开8条。


3.解读回应情况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6篇,其中主要负责人解读2篇、图文解读2篇、政策简明问答1篇、音频解读1篇。发布舆情回应信息2篇,主要是关于野生动物救治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数量与去年持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机关简介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2、占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实行各级领导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以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要平台,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平台进一步做好机构职能、公开指南、政策解读、工作进展、活动宣传等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办公室为日常事务处理机构,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纳入全局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由局办公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检查结果纳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业务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相对薄弱。比如发布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时业务科室对政务公开要求了解不深入,在局办公室的指导下,多次与县政务公开办沟通交流后才顺利完成工作。

(二)改进情况

一是通过召开会议、深入研究分析,根据《冠县林业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项公开内容的责任科室,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目前,基本形成各负其责、不拖不推、渠道顺畅、办理高效的工作模式,可做到按照县政府要求的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二是通过业务培训等方式,由牵头科室下发任务、局办公室做好业务指导,各科室上报审核,局办公室发布目前,各科室对各自负责事项基本可做到妥善处理,公开质量逐渐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冠县林业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并在组织政务公开培训1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冠县林业局组织开展以“推进科学绿化,打造阳光林业”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参加。活动中,“增绿”“护绿”“营绿”3个方面介绍了林业局科室设置工作职能,讲解了全县经济林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推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林业执法等方面所做的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