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218242F/2020-26751744
冠县政府
综合政务;其他
2020-12-18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情况的说明
有效
无
2020-12-18
冠政发〔2020〕80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情况的说明
冠政发〔2020〕80号
省自然资源厅:
冠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拟呈报省政府审批。本批次用地总面积4.6661公顷,本批次建设用地范围内包含部分林地,需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用地范围
本批次用地共涉及清泉街道1个街道办事处,涉及南关村、南街村、耿儿庄村、花留庄村、五里韩村、三里韩村等6个村,共五宗地。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共涉及清泉街道1个街道办事处,涉及南关村、南街村、花留庄村、五里韩村等4个村,共五个宗地.五个宗地(地块)分别为:1宗地(地块)、2宗地(地块)、3宗地(地块、4宗地(地块)、5宗地(地块)
二、用地面积
本批次用地总面积为4.66公顷。根据《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冠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修编规划》数据来源于(2019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总面积为1.7077公顷,林地按权属地类分:集体林地1.7077公顷;按宗地(地块)分:1宗地(地块)0.9448公顷、2宗地(地块)0.29065公顷、3宗地(地块)0.0087公顷、4宗地(地块)0.3998公坂、5宗地(地块)0.0639公顷。
三、开发用途
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共5个宗地宗,拟开发用途交通运输用地5宗均用于道路建设。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符合规划情况
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全部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符合批准的冠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冠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冠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修编规划》。本次使用林地申报主体为冠县人民政府。
冠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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