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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218242F/2020-26751713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成文日期

2020-04-03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情况的说明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0-04-03

发文字号

冠政发〔2020〕43号

冠县人民政府
关于冠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使用林地情况的说明

冠政发〔2020〕43 号


省自然资源厅:

冠县人民政府2020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已呈报省政府审批。本批次用地总面积12.2667公顷,本批次建设用地范围内包含部分林地,需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用地范围

本批次用地共涉及崇文街道1个街道办事处,涉及西提固、王庄子、李八里、陈八里等4个村,共二宗地。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共涉及崇文街道1个街道办事处,涉及西提固、王庄子、李八里、陈八里等4个村,涉及林地的共二个宗地,分别为1宗地(地块)2宗地(地块)。

二、用地面积及用途

本批次用地总面积12.2667公顷。根据《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冠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本批次用地范围内的林地总面积11.3678公顷。按权属地类分:集体林地11.3678公顷;按宗地(地块)分:1宗地(地块)林地3.4391公顷、2宗地(地块)林地7.9287公顷。

三、开发用途

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共二宗,拟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二宗,1宗地(地块)2宗地(地块)用于建设厂房、办公楼、宿舍楼等。拟开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符合规划情况

本批次用地范围内涉及林地在城市规划区内,符合批准的冠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冠县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冠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冠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本次使用林地申报主体为冠县人民政府。


冠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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