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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林业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时间: 2026-05-17 10:26

索引号

11371525004218242F/2026-45929339

发布机构

冠县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6-05-17

名称

冠县林业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执法职责

执法权限

行政许可

省内调运林草植物检疫证书新办核发(县级权限)

林草植物产地检疫证书新办核发(县级权限) 

行政处罚

对滥发林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对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违法生产经营的种子,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及运输工具、场所等

对违反规定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

对不按期缴纳应当缴纳的费用的加收滞纳金 

行政奖励

对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对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对在种质资源保护工作和良种选育、推广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对在自然保护区管理、资源保护和科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森林防火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行政检查

 对种子质量的检查

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对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进行监督检查

在湿地保护范围内从事捕捞、放牧、采集、收割、养殖、旅游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森林火灾隐患及重点森林消防单位监督检查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实施情况、资源保护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对草种生产、加工、检疫、检验的监督管理

对采伐作业质量的检查验收

其他行政权力

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行为的调解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备案

对古树名木保护方案的备案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备案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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