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柳林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5 17:09: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了冠县柳林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011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柳林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635-5577801,电子邮箱:gxllzbangongshi@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柳林镇政务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55条,其中发布机构职能信息2条、管理和服务公开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1条、基础建设信息14条、组织管理信息6条、通知公告信息3条、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信息23条、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信息1条。


【数据分析】:2020年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55条,2019年政务公开网站发布信息14条,同比增长293%。在以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发布数量,提高发布内容精准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时限,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

突出抓好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专栏,优化版面设计,全力打造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的主渠道。按照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同时统筹运用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重要会议活动、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在便民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广大群众及时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考核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

二是发挥社会评议功能。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的作用,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2020年度,柳林镇人民政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5

64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由于机关事务繁杂,难以配备专职信息公开人员,要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二是公开尺度难把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信息是否公开保密等尺度较难把握。三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需要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镇将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镇将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府相关文件要求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四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0年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