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柳林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19年柳林镇主动公开信息14条,包括机构职能2条、建议提案1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公示2条、基础建设1条、组织管理1条、通知公告1条、政务动态4条。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更新信息公开链接,进一步增强便民性和科学性。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没有发生拒收、超期答复、不予答复、误作信访件转办情况。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向申请群众告知调查检索情况、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条款及内容)、救济途径(具体机关和地址)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印发了《冠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冠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冠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冠县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根据《条例》要求,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街道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抓好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我镇政府信息工作相关规章的制订、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考核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二是发挥社会评议功能。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的作用,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2019年,全镇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9年,本单位未收到议案、政协提案,人大建议提案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317.4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还不够全面。三是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不充分。
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好改进工作:一要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要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公开信息量。三要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重点工作、政务动态、公示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并按规范及时进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景才
电 话: 0635-5577801
邮 编: 252516
冠县柳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