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贾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16:00:0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了冠县贾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011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贾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635-5810001,电子邮箱:gxjz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贾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0年我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会议信息管理和服务公开财政信息基础建设组织管理通知公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动公开信息42条。

一是推进管理和服务领域信息公开。2020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更新并公开本级管理和服务目录,依托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体验区,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管理和服务领域信息1条。

二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本部门的财务信息、预决算信息。2020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财政信息2条。

三是推进组织管理信息公开。明确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制定部门实施方案,召开培训工作会议。2020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组织管理信6条。

四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信息公开。根据制定公开的《冠县贾镇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冠县贾镇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上级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立足于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实际,围绕与群众联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积极探索便捷、高效的公开方式,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0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信息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时限,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及门户网站的管理运营,我单位统筹协调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大厅政府信息查阅点、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发布公开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及时查阅。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考核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二是发挥社会评议功能。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的作用,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2020 年,全镇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396.1507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贾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提高。镇政府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一般都身兼多职,难以专职做好政务工作,造成政务公开内容少、更新慢、公开信息质量不够高。二是政务公开范围有待扩大。公开力度不够大,实质内容方面公开相对少,结果公开多、过程公开少,公开范围和渠道相对狭窄,导致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能满足公众需求。下一步,我单位将结合实际情况,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明确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通知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工作保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专兼职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0年共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二)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