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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5-45692519

发布机关

冠县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建设规划

成文日期

2025-03-28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贾镇高庄铺村村庄规划(2021年-2035年)》、《冠县贾镇西部新村(司庞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5-03-28

发文字号

冠政字〔2025〕12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贾镇高庄铺村村庄规划(2021年-2035年)》、《冠县贾镇西部新村(司庞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冠政字〔2025〕12号


贾镇人民政府:

你们单位《贾镇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批准高庄铺村村庄规划的请示》、《贾镇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批准西部新村(司庞庄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组织编制的《冠县贾镇高庄铺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冠县贾镇西部新村(司庞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冠县贾镇高庄铺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冠县贾镇西部新村(司庞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对村庄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执行。

三、在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要坚持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注重提高规划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对村庄空间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提升村庄建设品位。

四、村庄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组织实施,规划成果要尽快落实到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冠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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