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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时间: 2025-07-22 16:47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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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7-22

名称

冠县2025年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和《冠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冠教组字〔20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提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条件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非冠县户籍子女。

二、入学材料

(一)城区公办中小学

1.其父母在招生片区购买商品住房的适龄儿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证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②监护人身份证;③不动产权证(房权证)、购房合同、回迁安置协议(提供其中之一即可)。

2.其父母在招生片区企业务工(或经商)的适龄儿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证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②监护人身份证;③经商类提供1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和经营流水;务工类提供1年以上企业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二)其他公办小学

入学条件:其父母在辖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或购买房产的适龄儿童。

需要提供材料:①证明子女关系的户口簿;②经商类提供半年以上辖区内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务工类提供半年以上辖区内监护人企业劳动合同;监护人购买房产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房权证)或购房合同。

(三)有关说明

1.工商营业执照(列入异常经营、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不予认可)、正式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截止2025年8月31日满一年以上(非城区中小学满半年以上),且连续有效。经商类还需审核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佐证材料,现场查看时,经营范围要与营业执照一致,一家店面多个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没有独立通道等不予认可。

2.提供的所有证件均指学生父母所持有,其中小产权房、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的房产依据。

3.房屋产权持有人除适龄儿童父(母)外,还有其他持有人的,其父(母)产权占比需达到50%以上。

4.受办学条件等因素限制,第三中学初中部和东街学校学位紧张,按照第3类报名条件报名的,无法直接选择上述两所学校。家长可选择“统筹学校”或其他意愿学校进行报名,选择“统筹学校”的,由县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置。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1.各联合校要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定辖区内小学的招生片区范围,对原有片区需要调整的,要提前分析研判,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各乡镇中学、烟庄街道办事处中学接受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城区公办中小学划定各自招生片区范围,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按照道路、河流、小区等划定各学校适当的招生服务片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3.冠县一中初中部、冠县武训中学初中部因位置特殊,不易单独划片,“西环路以东、武训大道以西,济邯铁路以南、团结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城区公办初中报名条件的,可自主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网上报名,当报名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则实行抽签录取,未被抽签录取的,在规定时间内二次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学校。

4.冠星小学和清泉街道代屯小学依然实行“联合划片招生”,即:冠星小学和代屯小学招生片区内,家长自愿选择1所学校报名,报名后按单校划片办法参与报名学校录取(冠星小学优先保障冠星集团符合条件的职工子女入学)。

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体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选择生源。

1.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限于县域内,按全县应入小学一年级总数的5%核定招生计划,共计360人,六所民办学校各分配60人;初中一年级只招收本校六年级正常毕业生,闭环运行(见附件3)。未经县教体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招生,否则不予注册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校承担。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2.招生方式。小学一年级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多于招生计划的,采取抽签方式录取。届时,由基教科牵头,组建以县教体局分包学校科级干部为组长的工作组,招生学校协助,公证处公证,同时邀请纪委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现场监督,随机抽签录取,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招生完成后,县教体局按照确定的录取名单注册学籍、发放教科书,中途不允许招收插班生、借读生。

四、报名时间和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登记阶段(7月25日-8月5日)

全县公办中小学报名时间为7月25日-8月5日。冠县一中初中部、冠县武训中学初中部、民办小学一年级报名时间为7月26日-7月27日,民办初中只招本校六年级毕业生,无需网上报名,其他学校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流程: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手机上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法定监护人在APP内完成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在APP首页左上角选择“聊城市”,点击“义务教育招生”,进入后依次选择【聊城市】【冠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中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和网上报名】即可进入“冠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然后根据所在片区和报名条件类别进行信息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报名。

未被冠县一中初中部、冠县武训中学初中部及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抽签录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要及时删除全部报名信息,并在8月5日之前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进行二次平台报名。

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建议错峰登录报名系统。如果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可以携带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学校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

(二)材料审核阶段(8月6日-8月15日)

材料审核分网上审核和现场核查两个阶段。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全部实现“零证明”“一网通办”,数据共享验证通过者无需重复提交纸质证明。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期间送交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或实地进一步复查核实。

(三)招生录取阶段(8月16日-8月25日)

城区公办中小学按照报名条件的三个类别顺序依次录取,统筹安置。当依次录取到某一类别,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则采取开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出现同一家庭的两个子女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时,家长可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县教体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空余学位充足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四)报到入学

符合乡镇(街道)入学资格的由所在乡镇(街道)联合校签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被民办学校和城区公办中小学录取的由县教体局签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适龄儿童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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