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教育和体育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建设路861号世纪大厦;邮编:252500;电话:0635-5232314;邮箱:gxjyjbangongshi@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冠县教育和体育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民互动,全面做好义务教育、政策文件、财政信息、行政执法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政府公信力提升。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出台《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036条,主要包括相关财政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义务教育、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方面信息。发布政策解读2篇,其中图文解读1篇、政策简明问答解读1篇。
2024年,通过“冠县教体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信息15条,大学生助学贷款4条,假期安排(放假通知)5条,安全提醒205条,政策法规29条,重要信息发布670条,校园信息45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回落5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最新机构职能信息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占100%。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结果维持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合规。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原则,明确分管领导和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人员,建立保密审查登记表及信息发布“三审”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属性审核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聚焦教体中心工作,以政务新媒体“冠县教体在线”为重要阵地,积极传递科学教育理念,发布教育政策资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截至目前,“冠县教体在线”微信公众号用户数超过16.7万,综合传播力指数在全省教育部门政务新媒体中位居前列,2024年2月被省政府办公厅评为2023年度山东省“影响力10强账号”。
围绕重大时事及教育工作主线,与时俱进、精心设置专题专栏。开设“微‘冠’教育”“校园短讯”专题,报道全县中小学高质量开展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发布图文报道2400余篇、短视频30余条;开设“‘冠’爱育人”品牌栏目,播发112期“冠县家教365小良方”家庭教育视频,针对不同学段孩子易出现的问题,通过家庭教育讲师的云宣讲,为广大家长支招;打造“童心永向党 筑梦新时代”系列节目,传承红色基因,播发57期;录制播发《永远心向党 幸福满黉堂》教体形象片,先后被人民日报客户端、“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转发,点击量突破100万,引起良好社会反响。
第一时间转发重要上级政策、教育资讯,综合运用图文、视频、问答等,全方位解读教育政策,维护政策权威。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等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学校招生报名条件、报名流程、报名时间等解读文件,对关注度较高的招生片区划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等细节进行详细解读,单篇咨询点击阅读量均突破“10万+”,确保群众全面掌握入学报名政策。
在开学季、毕业季、教师节、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富有冠县味、教育味、新媒体味的宣传作品。在寒暑假开设“多彩假期之趣味课堂”,约请一线教师、专家、教授为中小学生录制科普、体育、艺术、劳动等趣味课程93期,在线观看人数最高超过12万;在高中毕业季,推出“学子风采”“毕业前最后一课”等报道20余篇,呈现冠县校园的温情时刻、冠县师生的动人情谊,上好不断线的思政课。
高考、中考、教师资格面试等教育考试结束后,及时上线成绩查询(链接)等服务功能,考生可第一时间通过“冠县教体在线”微信公众号链接查分。2024年高考招生录取期间,上线网上志愿填报咨询服务,集招考资讯、教师直播、云咨询、高校视频展播等功能于一体,总访问量超过10万。
“冠县教体在线”固定3名专职管理人员,各学校安排通
讯员专门负责信息发布、维护等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规避重要信息差错、文字差错、标点符号差错、格式差错,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现已形成县乡校三级微信制作推送团队,成为冠县教体政务公开工作的生力军。落实业务培训,每年为采编人员开展政务公开、新闻理论、新媒体运营、短视频制作等业务培训。组建全县教育系统核心网评员队伍,常态化开设评论专栏,聚焦社会关心的教育话题,做好主动发声、热点回应、舆情应对等工作,牢牢掌握舆论主动权。
(五)监督保障
定期对各牵头科室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利益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掌握工作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利益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未能如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重点突出、表述严谨,合法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质量有待提升。三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需持续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精选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组建三级政务公开工作队伍,通过机关集体学习、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提升工作能力。二是加大公开力度,针对公众关注度高、政策性强的文件要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定期对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和涉及群众利益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掌握工作进度,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2024年,出台《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及时向社会公开教育领域各项信息,维护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2件、政协提案42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聚焦教师、学生、家长、教育工作者等主要用户群体所需所盼,搭建“政务公开+服务”平台。开设“冠县教育体育直通车”,群众对教体工作的咨询、意见及建议可以直接留言,最迟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回复。截至目前,共收到咨询、求助、投诉和建议等留言2056条,涉及校园周边交通拥堵、食品安全、师生关系等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各学校在冠县政府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670条,所公开的信息主要涵盖了学校概况、规划统计、财务信息、招生录取、教育教学、教师管理、学生管理、体育美育、校园安全、信息公开咨询指南等10个方面的内容,在各学校组织校园开放日,有效保障了群众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