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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2024年初三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 2024-05-09 09:52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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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5-09

名称

致全县2024年初三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考生及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

漫漫求学路,莘莘学子心。经历了九年的义务教育学习历程,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见证了莘莘学子的成长进步而今九年磨剑,一朝试锋,同学们即将攀临人生的第一个高峰,也迎来求学道路上第一次重要选择希望每一毕业生都能在家长的指导下,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选报适合自己的高中学校志愿殷切祝愿学生将来都有更好的发展

为帮助广大考生及家长朋友准确把握今年招生考试政策,为顺利步入下一学习阶段恰当选择,现将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和考试时间

今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6日8:00—20日20:00,通过“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报名(网址为http://wsbm.lcedu.cn)。考生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同学籍信息一致,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并确保畅通。

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两个类别,所有志愿均可兼报。“职教高考实验班”,与普通高中同时同批报名、录取。“职教高考实验班”招生范围同普通高中,如剩余招生计划,征集志愿时可面向全市招生。

考试时间为6月13日-15日,具体时间如下:

6月13日:语文9∶00-11∶00    化学14∶3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8:00

6月14日:数学9∶00-11∶00    历史14∶30-15:30  物理16∶30-18:00

6月15日:英语9∶00-11∶00    生物14∶30-15:30  地理16∶30-17:30

考试成绩于6月底公布,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2024年聊城市高中阶段录取总成绩为8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术10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60分。

理化生实验操作分值为3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24分及格线,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考试成绩低于24分,低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

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40分及格线及以上,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考试成绩低于40分,低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2023年新初一学生开始,体育与健康测试以实际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

所有学科实行闭卷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全县招生200个班10000人;冠县一中招生26个班1300人、冠县武训中学招生26个班1300人、冠县第三中学招生22个班1100人、冠县第四中学12个班600人、冠县第五高级中学招生13个班650人、冠县实验高级中学13个班650人、聊城民慧实验高级中学招生21个班1050人、聊城忠信高级中学招生21个班1050人(民办生)、聊城市冠州高级中学招生5个班250人(民办生)、聊城致远高级中学招生11个班550人(民办生)、聊城市汇文高级中学招生14个班700人(民办生)、聊城洪范高级中学招生16个班800人(民办生)。民办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执行。

职业教育:冠县职教中心学校招生1700人,其中职教高考实验班450人、联办五年制高职300人、职教高考升学和中职950人。聊城展鑫技工学校招生600人。与普通高中同时同批报名、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冠县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学生,也实行网上报名,无须到户籍所在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时,需先选择“回原籍”报名入口。市内回原籍的,提交户籍证明材料;市外回原籍的,还需同时上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证明(均带公章)。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

市外回原籍报名的考生需在我县参加所有学科考试,市外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二)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与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普通高中招收具有冠县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自主选报两个志愿,第二志愿只能报考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学校。冠县一中、冠县武训中学、冠县第三中学、冠县第五高级中学、冠县实验高级中学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均接收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三)招生录办法

1.指标生分配政策。我县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普通高中公办生招生计划5600人的60%,即3360人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见附件),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指标生只适用于高中公办生招生计划),低于50分取消计划。

2.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和“职教高考实验班”。

冠县辖区内的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一旦录取结束,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并由招生学校组织报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数统一向初中学校公布,7月7-8日,对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再 次征集志愿,按照相关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四、职业院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收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教育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职业院校面向全市招生,统一录取结束后,如剩余招生计划,可面向全省招生,实行注册入学。经省教育厅批准具有省外招生计划的学校,可面向省外招生,实行注册入学。

(二)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时间为:

5 月16 日8:00—20 日20:00,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志愿,所有志愿均可兼报;

7月7-8日,填报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征集志愿;

7 月16—17 日,填报职业院校征集志愿。

(三)录取办法

按照“3+4”高职和“3+4”高师、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职业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技工,实行平行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录取。

职业院校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中考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

2.职业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3.五年一贯制高职、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五、特殊考生

(一)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二)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各项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六、学籍注册

(一)普通高中学校学籍注册

录取结束后,市教育体育局即对被录取考生进行高一学籍建档。所有学校均不得违规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否则,全市通报或缩减明年招生计划。禁止学生和家长在录取后自行更换就读学校,否则,不予建籍。

(二)职业校学籍注册

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七、纪律要求

县教育和体育局将严格按照考试招生工作要求,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考试招生工作期间,“冠县教体在线”微信公众号将会及时发布最新招信息请各位考生和家长认真研读今年的招生政策,详细了解招生程序合理报志愿。选择什么志愿是您的自由,但是一旦做出选择就要为之承担相应结果。再次强调,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按照“3+4”高职和“3+4”高师、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职业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联办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技工,实行平行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录取。禁止学生和家长在录取后自行更换就读学校,所有普通高中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于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宣传跨区域招生、乱拉生源等现象,市县教育体育局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不折不扣落实高中招生“十不准规定对违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无论公办还是民办高中,违规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以及其他变通的招生行为,都可能导致学生学籍无法注册、综评信息虚假、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等问题,存在较大风险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慎重分析理性对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八、温馨提示

(一)报名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将在报名平台公示各普通高中招生简章和指标生分配情况,以便考生和家长详细了解。

(二)报名期间,市教育体育局将于每天下午6点后公布当天各普通高中报名人数和各初中学校未报名人数。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亲爱的同学们及家长朋友们人生机遇,贵在把握,抉择未来时不我待无论作出何种选择我们都将履行好工作职责尽最大努力为每一位生提供优质服务。衷心感谢多年来对教育的关注与支持每一名初三毕业生勇毅前行,前程似锦,每一位家长朋友幸福顺意安康!

县教育和体育局政策咨询电话:基础教育科5286825(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5286803(负责职业教育招生)、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5234057(负责民办学校监管)、招生考试中心5231021(负责考试组织实施)。

监督投诉电话:政策法规科5286803。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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