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05XR/2023-26735268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科技、教育;教育
2023-05-15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有效
无
2023-05-15
冠教体发〔2023〕17号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冠教体发〔2023〕17号
全县各高中、初中:
为切实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3〕2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30号)和《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聊城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聊教体字〔2023〕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对象
具有我县学籍的2020级、2021级初中在校就读学生及县外回原籍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有中职和技工类院校报考需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非高中阶段在籍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作为中职技工类院校录取依据。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术10分。已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的初三考生,可申请补考或重考,重考以最高成绩计入总成绩。
因2022年未实施生物实验操作测试,初三年级理化实验操作满分2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16分及以上,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低于16分,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初二年级生物实验操作满分10分。(考试办法另文发布)
经过充分调研,今年取消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入总成绩。
从2023年新初一学生开始,体育与健康测试以实际分数计入中考总成绩,艺术(音乐、美术)测试作为考试科目纳入中考(考试办法另文发布)。
市外回原籍考生必须参加上述所有科目考试,市外成绩不予认可。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6月13-15日,具体安排如下: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6月13日 | 语文9∶00-11∶00 | 化学14∶30-15:30 道德与法治16∶30-18:00 |
6月14日 | 数学9∶00-11∶00 | 历史14∶30-15:30 物理16∶30-18:00 |
6月15日 | 英语9∶00-11∶00 | 生物14∶30-15:30 地理16∶30-17:30 |
(四)考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1.所有学科实行闭卷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进入考场。
2.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可以申请免考英语听力测试,考生成绩按30分×(笔试成绩÷90)计算。
(五)考试报名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全县统一报名时间为5月16-20日,考生登录“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wsbm.lcedu.cn)进行报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需同学籍信息一致,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并确保畅通。
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初三学生,也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需先选择“回原籍”报名入口。市内回原籍的,提交户籍证明材料;市外回原籍的,还需同时上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证明(均带公章)。经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
(六)试卷评阅及成绩公布
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网上集中阅卷。考试成绩于6月底公布,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对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
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初中学校严格按程序实施,评价结果以A、B、C、D的形式等级呈现,按照等级对应分值核算,总分60分,按学生实际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
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招生计划。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职普协调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本年度生源情况,兼顾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和特色发展需求,经各高中阶段学校申请,市县教育和体育局审核批准,2023年我县招生计划如下:
普通高中:全县招生202个班10100人;冠县一中招生22个班1100人、冠县武训中学招生26个班1300人、冠县第三中学招生20个班1000人、聊城民慧实验高级中学招生40个班2000人(公办生700人、民办生1300人)、聊城忠信高级中学招生40个班2000人(公办生700人,民办生1300人)、聊城市冠州高级中学招生6个班300人(民办生)、聊城致远高级中学招生12个班600人(民办生)、聊城市汇文高级中学招生16个班800人(民办生)、聊城洪范高级中学招生20个班1000人(民办生)。民办高中的公办生待遇与公办高中学生相同,民办生的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执行。
职业教育: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招生1900人;“职教高考实验班”200人,与普通高中同时同批报名、录取。
2.招生范围。普通高中继续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属地招生。普通高中招收具有冠县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志愿填报和报名条件
志愿填报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两个类别,其中职业院校包含“3+4”高职高师本科、“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职业技工类(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类院校),所有志愿均可兼报。
1.普通高中招收具有冠县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自主选报两个志愿,第二志愿只能报考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学校。冠县一中、冠县武训中学只接收第一志愿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均接收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填报了第二志愿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提高20分录取标准的情况下,参与第二志愿学校录取,第二志愿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各初中学校可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得强制学生填报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学生志愿。
2.“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高职专科招收具有全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职技工类院校面向全省招生。
网上统一录取结束后,中职技工类院校如剩余中职技工类招生计划,可招收社会青年,实行注册入学,但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填报志愿时间:
5月16-20日,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
7月7-8日,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征集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中职技工类院校首次填报志愿;
7月20-21日,五年制高职专科、中职技工类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
7月30-31日,五年制高职专科、中职技工类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
(三)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依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新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按照“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职教高考实验班”)、五年制高师专科、职业技工类(五年制高职专科、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4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1.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按照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普通高中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和“职教高考实验班”。
(1)指标生分配政策。我县以初中学校综合评估情况和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将优质普通高中公办生招生计划4800人的60%,即2880人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见附件),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在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有效(指标生只适用于高中公办生招生计划),低于50分取消计划。
(2)统一招生录取。冠县辖区内的普通高中按照招生计划1∶1的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一旦录取结束,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并由招生学校组织报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空余计划数统一向初中学校公布,7月7-8日,对未被任何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再次征集志愿,按照相关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普通高中和“职教高考实验班”的录取方案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后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我县的录取方案进行录取。
各普通高中要于7月10日前张榜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2.职业院校按照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单科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1)“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中考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
(2)职业学校“职教高考实验班”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3)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按照中考成绩满分分值的50%划定。
(4)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四)特殊考生
1.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2.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以上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各初中学校要将本单位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在班级和学校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被举报考生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特殊考生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以基础教育科具体通知为准。
(五)学籍注册
1.普通高中学籍注册。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和体育局即对被录取的考生建立高一学籍,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2.职业院校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学校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为其建立学籍电子档案,并逐级上报学籍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学籍注册。
四、工作保障
(一)严实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冠县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全县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协调、指导中小学招生入学和考试录取工作。
(二)严肃规范招生行为。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统一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否则,全县通报或缩减明年招生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含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三)加强宣传指导。各学校要及时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初三学生家长宣传高中阶段招生政策,要将《致全县2023年初三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考生,由家长和考生阅读后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回执”由各初中学校按班级收回并留存。
(四)严守工作纪律。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县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将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五)强化考试保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48号)文件要求,加强考试队伍建设,强化考试经费保障,完善监考教师激励体系,提升标准化考点建设速度和水平,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费用全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六)做好去向统计。各初中学校要准确掌握学生毕业后的去向,9月底前将所有毕业生去向统计表报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作为评价学校高中段入学率的依据。
县教育和体育局政策咨询电话:基础教育科5286825(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5286803(负责职业教育招生)、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5234057(负责民办学校监管)、招生考试中心5231021(负责考试组织实施)。
监督投诉电话:政策法规科 5286317。
本《意见》解释权归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附件:2023年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名额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2023年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名额
学校 | 指标生人数 | 冠县 一中 | 冠县武训中学 | 冠县 第三 中学 | 聊城民慧实验高级中学 | 聊城忠信高级中学 |
冠县实验中学 | 331 | 76 | 90 | 69 | 48 | 48 |
冠县斜店乡中学 | 160 | 37 | 44 | 33 | 23 | 23 |
冠县崇文中学 | 235 | 54 | 64 | 49 | 34 | 34 |
冠县清泉中学 | 169 | 39 | 45 | 35 | 25 | 25 |
冠县梁堂镇中学 | 85 | 20 | 23 | 18 | 12 | 12 |
冠县东古城镇中学 | 290 | 66 | 78 | 60 | 43 | 43 |
冠县贾镇中学 | 102 | 23 | 28 | 21 | 15 | 15 |
冠县烟庄中学 | 70 | 16 | 19 | 15 | 10 | 10 |
冠县店子镇中学 | 65 | 15 | 18 | 14 | 9 | 9 |
冠县北馆陶镇中学 | 169 | 38 | 46 | 35 | 25 | 25 |
冠县清水镇中学 | 102 | 23 | 28 | 21 | 15 | 15 |
冠县万善乡中学 | 90 | 21 | 24 | 19 | 13 | 13 |
冠县柳林镇中学 | 73 | 16 | 20 | 15 | 11 | 11 |
冠县定远寨镇中学 | 35 | 8 | 10 | 7 | 5 | 5 |
冠县甘官屯镇中学 | 65 | 15 | 18 | 14 | 9 | 9 |
冠县范寨镇中学 | 24 | 5 | 6 | 5 | 4 | 4 |
冠县桑阿镇中学 | 55 | 13 | 15 | 11 | 8 | 8 |
冠县兰沃乡中学 | 42 | 10 | 11 | 9 | 6 | 6 |
冠县辛集镇中学 | 34 | 8 | 9 | 7 | 5 | 5 |
冠县育才双语学校 | 161 | 37 | 44 | 34 | 23 | 23 |
冠县实高学校 | 123 | 28 | 33 | 26 | 18 | 18 |
冠县金太阳中学 | 130 | 30 | 35 | 27 | 19 | 19 |
冠县清华园学校 | 107 | 24 | 29 | 22 | 16 | 16 |
冠县外国语学校 | 60 | 14 | 15 | 13 | 9 | 9 |
冠县忠信学校 | 103 | 24 | 28 | 21 | 15 | 15 |
合计 | 2880 | 660 | 780 | 600 | 420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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