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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44205XR/2023-26735108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成文日期

2023-01-30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3-01-30

发文字号

冠政办发〔2023〕4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冠政办发〔20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现将《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提升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提升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从源头上化解未成年人溺水风险,遏制未成年人溺水事件发生,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维护我县社会稳定,在2023年开展全县预防未成年溺水提升年活动,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围绕“全覆盖要求、全时段管理、全水域监管、全方位宣传、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提升各项工作措施,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等原则,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的预防未成年人溺水提升年工作。

乡镇(街道):督促村庄(社区)落实预防未成年人防溺水属地责任,对辖区内河道、沟渠、池塘等进行全面排查,在水域周边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有条件的安装配备视频监控和报警播音设备。指导村庄(社区)成立村级防溺水巡逻救护队并建立巡逻制度、落实巡逻人员,及时劝导、制止在水域管理范围、工程区域及在建水利工程内游泳、戏水人员。针对未成年人因毕业或放假等脱离学校管理、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指导村庄(社区)建立未成年人安全监管责任制,对辖区内留守儿童、特殊家庭未成年人,摸清底数,列出清单,责任到人,每天定时联系提醒和监督教育,提高监管针对性。

县纪委监委:监督指导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在预防未成年人防溺水提升年活动中组织不力、开展不扎实,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责问责。

县委宣传部:督促指导媒体加大未成年人防溺水宣传力度,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提升年相关活动,工作举措,成效及公益广告的宣传。

县委政法委: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配合推动防溺水工作,参与检查指导,对防溺水问题突出地区、部门实施挂牌整治。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入本单位严重影响安全稳定事件的工作考核。

县教育和体育局:加强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教育,全面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作为未成年人必修课程。各类学校在学期开学后,及时公开课程表并告知未成年人家长,通过集中讲座、案例警示、应急演练、专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增强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参加体验式安全演练、进行实景体验等方式,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未成年人真正掌握自救互救技能。建立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档案,定期开展家访活动,提醒监护人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在双休日、节假日、放假期间,密切家校联系,教师及时向未成年人家长推送安全警示和提醒信息。邻里同学之间成立联防小组,建立相互提醒机制。在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毕业季、高考结束后,由未成年人毕业、高考前所在学校负责落实家校联系,防止失控漏管,至暑假结束。

县公安局:及时准确发布警情信息,做好溺水事故的先期处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水域隐患排查,配合对溺水事故的救援和事故原因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导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区、对全县范围内具有水体景观的、湿地公园、水坑及地面塌陷积水区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在水体景观区、水坑和地面塌陷积水区等水源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因地质灾害、所发生的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引发的自然灾害等,进行及时开展督导回填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县林业局:国有林场要开展区域内水域的安全排查和隐患治理,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风险等级明确,责任主体明确。

县水利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对管理范围内的涉水安全警示标识和相关防护设施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水库、河道、拦河坝闸、大中型输引黄灌区干支渠、施工河段等保持有深水的位置,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督促各单位在相关水域、水利工程附近增设简单救生物品,建立重点水域人员巡逻、电子监控巡逻机制。

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的检查,全面查找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对仍在运行使用的农田建设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及时设立安全标识、安装井盖等防护设施;对已废弃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采取填埋、拆除等方式进行处理;对因水位变化等原因导致暂时无法使用的工程,督促产权单位加装安全防护设施后封存。利用年度项目督导、项目验收和日常检查调研等时机,对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区域安全防护情况进行同步检查,了解安全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督查常态化。

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对接到的较大溺水事件信息,及时报送政府及相关领导同志,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提出救援请示时,及时调度相关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发挥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与溺水事故的现场救援。

各村庄(社区):强化防溺水工作最前线的责任意识,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管理,排查辖区内河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等危险区域,辖区内的重点及危险水域,要落实警示标志和“一牌一竿一绳一救助箱”设施,并做好日常管理。对不属于辖区内的水域,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加强对居民群众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责任。建立全村(社区)工作台账。

各级各类学校:各学校要履行持续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和安全提醒,做好防溺水宣传工作。与家长建立联系,提醒督促家长履行监管责任。

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未成年人防溺水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管职责,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溺水的安全监管,对外出孩子要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三、时间步骤

活动时间:2023年1-12月份

(一)宣传发动阶段(1-3月份)。各乡镇(街道)及各有相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和完善提升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措施,召开提升年工作动员会,层层宣传发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4-6月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行业及属地管理为原则对全县重点及危险水域开展地毯式排查,横到边、纵到底,系统建立重点及危险水域排查清单,严格完善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责任明。落实行业及属地管理责任,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及危险水域进行全面整治,落实安全警示标识和救护设施配置。对重点和危险水域要严格落实巡查责任人,完善日常巡查和救援机制。

(三)巩固落实阶段(7-9月份)。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要对开展提升年活动落实工作情况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巩固前期的活动成果。

(四)总结提升阶段(10-12月份)。对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在提升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梳理,建章立制,总结提升。确保广大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责任体系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责,全面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村为主、联防联控”的防范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健全工作责任体系,定期召开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动态信息,研究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具体措施,全面落实防溺水工作监管责任。

(二)抓好宣传教育

1.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注重安全宣传教育实效性。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农村气象大喇叭、LED显示屏、印制宣传海报和手册、悬挂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加强夏季、双休日、假期等重点时段的宣传和警示提醒。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在辖区主要道口、醒目地段、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悬挂防溺水宣传横幅(标语),宣传普及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知识。

2.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组织社区、村庄等会同辖区内学校精准识别居住在危险水域附近未成年人、经常游泳戏水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离异重组家庭未成年人等防溺水重点关注人员,开展结对教育管理工作,每月至少联合入户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提醒,引导未成年人非必要不靠近危险水域,确保覆盖所有未成年人。

3.要强化情景体验教学。各乡镇(街道)定期组织镇村干部、教师、家长、未成年人、群众等六类人员,在重点及危险水域召开形式多样的防溺水专题现场会;各学校定期开好防溺水“三会”:教职工会、家长会、未成年人会。组织未成年人观看防溺水警示视频,定期开展以“珍爱生命 严防溺水”为主题的专题教育。

(三)普及常识技能

1.各级各类学校大力组织开展防溺水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开展1530安全教育重点强调防溺水安全,教育未成年人熟知背诵和严格遵守“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未成年人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确保覆盖所有未成年人。

2.要实施“体验式”防溺水教育进校园活动。编制学校防溺水应急演练脚本,科学设计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演练环节,重点设计未成年人发现同学私自下水游泳时,如何劝阻并向附近成年人寻求帮助以及现场呼救,不得手拉手施救等场景。各校每个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以上未成年人防溺水体验式宣教活动,现场模拟急救实操演练和培训活动。

(四)健全家校联系机制

1.家长要加强未成年人上下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管理,对外出未成年人做到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未成年人游泳、戏水、溜冰、钓鱼、抓鱼、摸螺、洗手、洗衣服、参与农业生产等活动时发生溺水事件。

2.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安全监管职责,完善未成年人出入校园登记、上课考勤、请销假、查寝、信息报送等制度,严防未成年人上课时间私自离校游泳、戏水,发现未成年人上课时间旷课、住校时间离校、请假外出未按时返校等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家长确定未成年人去向。

3.各学校与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未成年人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督促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切实负起监管责任。

4.各学校要成立未成年人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未成年人家庭住址进行分组,加强对重点关注人员上下学路途的互相监督,及时制止未成年人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及到危险水域游泳行为。在暑假前采取“六个一行动”(即: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一次家访、一次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次电话回访、一张家长责任书),提醒家长加强防溺水工作。

(五)加强隐患整治

1.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和权属关系,每月至少对所辖区域内所有重点及危险水域开展一次溺水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重点及危险水域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2.编制本辖区防溺水低、中、高风险水域隐患排查治理及管控责任清单,完善“一牌一竿一绳一救助箱”等应急救护设施和有奖举报电话,排查务必做到地毯式全覆盖,不漏一处。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六)抓实巡查防控和预警处置

1.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明确本辖区每一个危险水域防溺水负责人,制定防溺水警示责任牌。建立并落实重点及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和防溺水实时监控预警系统的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对重点时段(放学后、节假日)重点水域(曾经发生过事故的)、重点对象(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的看护巡查,建立重点时段、重点水域专人巡查责任制,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有人看、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

2.充分发挥村庄(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落实村级水域巡查员公益性岗位设置,组建义务巡逻队、志愿者队伍,加强日常重点时段巡查,及时劝阻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溜冰、戏水等危险行为。

3.积极推广和使用智能化手段,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发挥河长制作用,各级河长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工作内容。

(七)强化应急处置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防溺水应急机制,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各乡镇(街道)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迅速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并严格按照溺水事故应急处置流程开展工作。

(八)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每月28号前向提升年活动办公室报送当月活动开展情况。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中小学校,在发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后,必须严格按照“三同时”的原则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不报。因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严肃追责问责

对未成年人溺水事件进行责任倒查,按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师生未受教育不放过、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属于责任事件的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不作为、慢作为、因宣传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管等原因造成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件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全县通报,并对相关行业部门、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和学校实行挂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抓紧抓实。以对未成年人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加强督查,稳步推进。采取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督查调研,加强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在督查中,严格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针对责任制及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工作台账建立情况等进行督查。将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纳入2023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年度综治考评和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协调,狠抓落实。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共同努力。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在做好各项具体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加强沟通,认真分析反馈,做好总结汇报。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为未成年人的平安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提升年活动办公室:世纪大厦1017房间

电  话:0635-5286805    

邮  箱:gxjtjaqk123@163.com

  

附件

全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何   宁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俊强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主任

                王怀礼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成   员:黄   芳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许永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永磊  县委政法委综合治理科二级主任科员    

                栗彦峰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曹明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王华军  县灌排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立亚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科级干部

                唐利鑫  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范文勇  县林业局三级主任科员

                赵士兵  县消防救援大队清泉救援站站长

                方   涛  清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彦虎  崇文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玉亮  烟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   登  定远寨镇镇长

                刘文博  贾镇镇长

                魏   昌  辛集镇镇长

                任子建  范寨镇镇长

                沙德胜  柳林镇镇长

                金学申  甘官屯镇镇长

                徐宏山  清水镇镇长

                石   鑫  北陶镇镇长

                吴亚新  梁堂镇镇长

                张明勇  桑阿镇镇长

                董才斌  店子镇镇长

                王松传  东古城镇镇长

                潘立谭  万善乡乡长

                高   峰  兰沃乡乡长

                赵   聪  斜店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王怀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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