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05XR/2023-26735120
冠县政府
卫生、体育;体育
2023-02-14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有效
无
2023-02-14
冠政发〔2023〕3号
冠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冠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冠政发〔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驻冠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现将《冠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冠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冠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和《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指导和推进冠县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加快覆盖城乡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保障群众体育健身权益、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山东省“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聊城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等文件精神和冠县体育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大力实施 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到2025年全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达到更高水平,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生活方式。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2%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15分钟社区健身圈基本形成;建设完善全民健身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公共体育设施全面开放,推动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会进一步向基层延伸,社区运动会成为全民健身运动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县得到普及;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数达到3.5个以上;全民健身普及程度居全市前列,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新动力源,力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育组织建设
1.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县体育总会组织,推进基层体育总会规范化建设。持续建设镇街体育总会,有条件的村和社区建立村级体育总会。鼓励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协会、俱乐部、健身团队。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
2.提升全民健身组织服务水平。成立县乡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统计制度,适当降低准入门槛,扩大队伍规模,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和继续培训,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水平,更好地引导群众科学、安全地进行健身。依据《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评估工作,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推出具有冠县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1.加强功能性体育场(馆)建设。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建设“3+X”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馆、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加快体育普惠工程广覆盖。主城区每个街道至少建成1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羽毛球、灯光篮球场),结合实际建设室内健身室、乒乓球室和棋牌室;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个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社区(行政村)体育健身工程达到全覆盖;发挥体育的潜在优势,建设1-2个运动休闲特色镇;制定《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积极引导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体育场地设施对社会开放;新建公园在规划建设时要按相关规范要求适度配建公共体育设施,已建成公园提升改造要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创造条件,并由体育部门负责配建。〔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
3.落实居住区公共体育设施配建工作。在居住区建设规划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的标准由开发商配建公共体育设施,确保与居住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成块的体育场地实行土地划拨,建成后按照相关规定无偿移交辖区体育部门,不得挪用或侵占。已建成小区改造时要合理布局公共体育设施。〔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和体育局〕
4.推进主城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围绕社区体育健身工程,根据居民生活范围建设区域公共体育场馆、社区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广场、健身步道、健身俱乐部等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完善主城区15分钟健身圈,让群众健身更加便捷。〔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
1.丰富群众体育活动和竞赛。广泛开展面向基层、参与性强、普及面广、特色鲜明的群众体育活动,不断增加健身人群。围绕元旦、5月全民健身月、8月8日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类内容丰富、具有品牌特色的全民健身大型主题活动;办好每年一届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全民健身运动会,积极为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各行业体育协会、各单项体育协会及群众性体育组织作用,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民族传统、小型多样的群众性体育、竞赛表演活动;至少打造5个以上的品牌特色活动,乡镇(街道)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体育活动,行政村(社区)每年至少举办1次以上体育活动;创新全民健身活动形式,统筹兼顾各类人群健身需求,积极组织面向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加强职工体育活动开展,关爱、引导和保障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参与体育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
2.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系,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管理制度。每年新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以上,加快再学习和再培训,全面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对群众健身指导服务工作,建立“体育志愿者”服务体系;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经费投入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制度,立足基层,坚持示范推广活动与日常健身指导服务活动有效结合,推广实施多元化服务项目,形成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
3.积极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重视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以传承和保护。推广普及查拳、梅花拳,启动国家级“武术之乡”创建工作,在政策、经费等方面予以全力保障。建立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普及推广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举办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展示和竞赛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科学健身指导
1.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建立县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建设稳定的国民体质监测专业队伍,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常年开展科学健身指导,为群众健身提供专业指导。〔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县直各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
2.创建智慧体育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建成覆盖全县的科学健身指导网络和体育场馆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化进程。依托移动互联网技术,以群众为本、网络支撑、感知互动和高效服务为核心,整合城市体育场馆资源、公园广场健身设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协会组织、体育快讯、体育故事、健身指导等板块,构建以移动终端应用和微信公众号为载体的智慧体育管理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体育服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推进体教、体卫、体旅深度融合发展
1.培育体育市场。在“十四五”期间要加强体育产业管理,增强体育事业发展的活力,到2025年全县体育产业达10亿元。进一步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初步形成统一开放、平等竞争、运行有序的体育市场体系。健全完善体育彩票销售网络,不断扩大销售规模。加强体育竞赛表演、体育旅游业、体育赛事广告宣传等市场管理。鼓励社会资金投资体育健身、休闲业,打造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健身、休闲市场。大力拓展智力体育、体育舞蹈、球类等体育培训项目,发展女子健身、特色健身等品牌健身行业,举办和承办一批规格高、规模大、影响力广的大型体育品牌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2.深化体教融合。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级各类体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制定对学校体育教学的量性、质性评估标准,实现以评促教;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3.推动体卫融合。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进体卫融合理论、科技和实践创新,推广体医康复中心、体医融合示范试点性项目。〔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
4.促进体旅融合。普及推广户外运动项目,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体育服务供给;打造梨花节查拳展演,打造沿清泉河健步走等体育休闲活动,打造龙舟、皮划艇、公开水域游泳等水上赛事活动等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引导体育旅游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总体要求
(一)加强体育新闻宣传
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数字技术手段应用于融媒体传播,提升体育事业发展的全面宣传推广效益,加强官方媒体建设、规范民间融媒体渠道,推动健康积极的舆论氛围营造,强化氛围保障。借助电视台、冠县融媒APP、冠县教体在线、视频号、抖音号等多种传播形式,大力宣传体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积极作用,宣传体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成就,宣传体育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唱响主旋律,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努力创造体育事业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正确引导舆论,反对制造和传播假新闻的行为。
(二)推进体育产业互动发展
1.支持体育企业发展。县政府通过政策支持等方式,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环境,培育一批体育制造企业、建立体育品牌,鼓励企业加大资本投入。重点建设体育健身、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体育表演等体育相关服务行业,特别是利用当前互联网+的优势,发展体育产业在养老、教育、文化等行业的融合。
2.提高体育消费水平。可以通过综合运用自媒体、互联网、电视等媒体,形成有效的宣传方法,吸引居民参与到体育消费活动中来,提高居民的消费水平。
(三)加强人才智库建设
1.优化体育人才服务环境。通过柔性引进、项目公关合作等形式,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体育专业人才智库的建设,为体育事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提供智力服务的同时,引导加强本土体育人才、团队的快速成长。
2.引进和培养体育产业人才。体育产业人才数量缺乏也是制约体育产业融合发展的因素。体育产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对引进和培养的途径、方法、模式、内容等进行创新。
(四)加大体育事业投入
县政府要把发展体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将体育事业经费、基本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体育事业的投入。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拓宽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对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机构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完善体育管理机制
围绕强化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明确体育行政部门与社会的权利划分,逐步实行管办分离,把不应由体育行政部门行使的职能转移给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体育行政部门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和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研究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提供服务上来,形成政府领导、体育部门负责、各部门和街镇共同推进、广大群众参与的体育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把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建设、开放利用等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冠县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强化“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大群体格局,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计划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落实方案,并认真执行。
(二)强化经费保障
加大县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强化对全民健身器材购置、场地建设、重大赛事举办承办、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育智慧化建设等工作经费保障。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三)强化用地保障
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支持鼓励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租赁方式供地、鼓励复合用地等多种方式,挖掘健身设施存量建设用地潜力,挖潜利用可复合利用的现有各类设施资源。
(四)强化督导检查
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重点督查与全面督查、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专项评估,形成多方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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