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05XR/2016-26733975
冠县政府
科技、教育;其他
2016-12-19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有效
无
2016-12-19
冠政发〔2016〕139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冠政发﹝2016﹞139号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冠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冠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9日
冠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更好满足全县人民体育健身需求,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助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及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构建符合县情、覆盖城乡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具有冠县特色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8%以上;建设完善全民健身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行政村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城市15分钟社区健身圈基本形成;健全全民健身组织,县体育单项协会数量达到25个以上,全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人数达到3000人以上;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国民体质达标率稳定在93%左右。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新动力源。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广全民健身理念。全面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传播健康知识,倡导健身新风尚,树立健身新理念。牢固树立“体育生活化、健身经常化”的理念,强化“我锻炼、我健康、我幸福”的意识,形成自觉锻炼、主动健身、追求健康的好风尚。倡导健身经常化,养成健身好习惯,选择适合自己的健身项目,实现每天健身一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树立科学的健身方法,学习科学的健身知识,制定科学的健身计划。按照“因人而宜、适时适度、循序渐进、持之以恒”的原则,有效地为身体健康充电加油,提高身体素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开辟健身指导、知识普及、项目推广等专题专栏,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体育健身意识,提倡全民健身时尚。
(二)全面推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建设冠县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标准游泳馆。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均建设一处多功能运动场,各行政村(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均配置小型健身场地和器材。结合城市公园、广场和绿地规划配置公共体育设施,充分利用湖、河、林等自然资源,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及健身长廊、健身步道等户外运动设施,推进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均等化。做好体育历史资料的保护和发掘工作,积极策划、搭建我县体育文化展示、交流平台。
(三)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健身跑(走)、骑行、越野、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适合冠县地域文化特色的体育运动项目。积极举办县、乡两级全民健身运动会,每年开展全国全民健身日、全省全民健身月活动,结合节假日和重要体育文化活动等策划组织大型健身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各体育协会、机关事业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有一定规模的全民健身活动或赛事。积极开展各类人群体育活动,加快发展青少年、少数民族、老年人、妇女、残疾人、职工体育。在全县机关单位开展工间操活动。
(四)积极构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健全乡级全民健身组织机构,落实专兼职体育工作人员,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带动乡级群体活动全面开展。推进城乡基层健身站点网格化,坚持亲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乡基层健身站点,为每个健身站点配备两名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实现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农民体育组织全覆盖。
(五)努力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服务水平。加强县国民体质监测站建设,拓展延伸服务功能,开展体质检测活动,提供健身处方、科学指导等“一条龙”服务。加强科学健身知识宣传,定期举办科学健身讲座和各类健身知识培训班,大力普及运动健身科学知识。组建县级全民健身宣讲团,组织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体育院校学生,深入社区、机关、学校等开展志愿宣讲活动,普及全民健身科学知识和健身技能。
(六)切实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依托教育培训机构、单项俱乐部等建立县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进一步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严格等级管理,不断优化指导员队伍结构;落实培训经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档案;积极探索建立体育健身指导服务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对业绩优秀、群众评价好的给予表彰奖励,不断激发他们开展健身服务的积极性。到2020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占总人口比重达2.3%,实施以“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为主题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
(七)加快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业。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策措施,培育多元市场主体,遵循产业发展规律,调动社会力量、鼓励社会组织及个人投入和支持全民健身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健身工作的有效格局。社会力量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各部门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公益性捐赠,符合税法规定部分要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支持打造一批优秀体育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健身俱乐部,开展第三方健身俱乐部星级评定工作,促进俱乐部规范发展,设立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棋类等项目联赛,鼓励社会力量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的发展。以体育设施为载体,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为社会提供专业化体育服务。提炼运动项目文化精神,传承和推广查拳、降狮舞等优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办好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支持打造冠县“查拳之乡”城市文化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全民健身领导组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推进、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大群体格局,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大经费投入,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计划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落实方案,并认真执行。
(二)营造良好氛围。抓住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大好机遇,通过冠县周讯、电视台、网络、微博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提高全社会对体育精神的认识,增强全民健身意识,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健身运动和各类比赛,打造“健康冠县”良好形象,为全民健身事业营造良好氛围。
(三)实施考核评估。将全民健身工作开展实施情况列入全县重点工作督导内容和考核内容。县政府定期对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全社会公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县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查,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进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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