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5-11-19 11:40
1137152500444205XR/2025-45924512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11-19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执法职责 | 执法权限 |
行政许可 | 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参与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 负责全县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 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 |
行政处罚 | 负责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幼儿园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园行为。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办园行为。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 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参与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 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乘车管理。 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 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 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
行政强制 | 负责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 负责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 |
行政给付 | 协调拟订国家助学、学生资助有关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
行政奖励 | 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参与全县教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教师培养和师德建设工作。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 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民办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 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育和体育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
行政检查 | 组织进行教育督导,拟定相关规划和方案。对县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 对县政府的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负责中等以及以下教育的检查、评估工作。 负责全县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标准,指导监督办学办园行为。参与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 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全县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检测工作。 负责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指导教育和体育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监管工作。 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指导协调和推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和参与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负责指导开展健身气功活动并加强监督管理。 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县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意见,组织实施县优秀运动队参加市内外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指导协调县内承办竞技体育赛事。组织协调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督导县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市内外重大体育比赛。 |
其他行政权力 |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委)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 承担全县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关管理工作。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