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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规划

时间: 2021-11-19 11:00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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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1-11-19

名称

冠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规划

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2030年申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现将创建规划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43,其中公办学校135,民办学校8所;小学115,初中20,九年一贯制8;在校生122593人,其中小学82657人,初中40756人;专任教师5658人,其中小学3960人,在编教师3196人,购买服务764人。初中1698人,在编教师1621人,购买服务77人。

(一)资源配置

1.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

小学达标108所,达标率为87.8%;初中达标15所,达标率55.6%。

2.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小学达标46所,达标率为40%;初中达标6所,达标率30%

3.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目前小学体育教师达标学校9所,达标率7.76%。艺术教师达标学校19所,达标率16.38%;中学体育教师达标学校0所,艺术教师达标学校1所,达标率5.8%。全县小学体育缺口460人,艺术缺口334人;中学体育缺口184人,艺术缺口185人。

4.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小学:目前班级1590个,学生66584人,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373649.59平方米,生均值5.61,达标学校112所,达标95.7%

初中:目前班级561个,学生27335人,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188799.71平方米,生均值6.9,达标学校17所。达标率89.47%

5.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小学:目前班级1590个,学生66584人,体育场馆面积816501.42平方米,生均值12.26,达标学校112所,达标95.72%

初中:班级561个,学生27335人,体育场馆面积324400.7平方米,生均值11.86,达标学校19所。达标率100%

6.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小学:生均值达到1871元,达标学校26所,达标率22%

初中:生均值达到1271元,达标学校9所,达标率33%

7.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小学:生均值达到6.4,达标学校114所,达标率92.7%

初中:生均值达到2.7,达标学校22所,达标率81.4%

(二)政府保障(共15个二级指标)

1.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020年2月编制通过了《聊城市冠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乡镇中小学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对于部分中小学改扩建,城区在保留原中小学的基础上,新建6所小学,5所初中。

2.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冠县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完全统一,不管是城区学校,还是乡村学校,都严格按照国家的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2019年底,冠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编制总量严格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和《中共聊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准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通知》要求进行了核定,并向市县编制部门报备批准。总量核定后,冠县教体局按照小学师生比1:19、初中师生比1:13.5全县统一的比例,根据各公办中小学在校生总数量进行分配。目前,按照省市文件规定,根据学校生源增减情况,一般2-3年左右向县编办申请核定编制总量,根据各学校在校生变化情况,适时地按照师生比例给各学校核算并分配编制数量

全县中小学已经达到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小学: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达标学校数分别为76所、83所,占比分别为66%、72%;

初中: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达标学校分别为18所、18所,占比分别为94%、94%。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2000 人以上大校额学校共18所,其中小学6所,中学6所,九年一贯制6所。

小学(6所):冠县实验小学2717人,冠县武训实验小学3081人,冠县冠星小学2722人,冠县第二实验小学3913人,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东街第一小学2183人,冠县东古城镇中心小学2999人

中学(6所):冠县实验中学4031人,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学2265人,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中学2980人,冠县东古城镇中学3977人,冠县斜店乡中学2159人,冠县北馆陶镇中学2061人

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 冠县外国语学校3635人,冠县忠信学校2964人,冠县金太阳学校5878人,冠县育才学校6154人,冠县清华园学校5951人,冠县实高学校3907人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小学、初中超 45 人、50 人的学校分别为小学77所、19所;小学目前最大班额55,初中目前最大班额55人。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生均公用经费已经按要求核定标准并按时足额拨付。拨付标准:小学710元/生·年、初中910元/生·年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特殊教育学校8000元/生·年按时足额拨付

8.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经测算,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为62485元,公务员年平均为57329元,义务教育教师高5156元,绩效工资增量生均拨付标准为100元。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全县教师5年360学是培训完成率目前已达到100%。

10.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编制总量核定后,教体局根据在校生数量和上级规定的师生比,把编制分配到各学校,并报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备案。各学校的编制数就是学校的岗位总量。岗位设置依照《关于转发

11.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2021年,按规定应交流人数1107人,实际交流199人,交流比例为17.9%。其中骨干教师应交流40人,实际交流42人,交流比例21%。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专任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99.9%。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95%以上;

全县公办中小学均能实现就近划片入学,严格学籍管理,执行“划片、就近、免试”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防止无序流动。

14.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为6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

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重视和关心留守儿童,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联系,注重心理疏导,及时、有针对性地解决留守儿童的困难和问题。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可以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

(三)教育质量(共9个二级指标)

1.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

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8%以上。

2.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为98.29%。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5人及以上的普通中小学16个,全部建成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全县所有学校均制定学校章程,做到一校一章程。加快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现代化,为学校配齐班班通一体机、实验器材、体育设施等装备,满足教学需要。学校网络带宽提速到100M以上,真正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积极引导教师、学生开展创客教育、电脑制作、科技创新活动,促进了教育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有效融合。

4.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 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并足额及时拨付。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大部分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能达到较高水平。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建立健全德育一体化工作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师生德育素养提高。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按照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课程安排和国家关于道德与法治课、科学课、体育课、综合实践课实施的有关要求,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特别是要保障音乐、美术、体育、综合实践、优秀传统文化等课程的正常开设实施,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8.无过重课业负担;

根据《冠县教育局关于加强规范中小学课程开设等办学行为的通知(冠教办发〔2018〕23 号)文件要求,一是对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由学校教务处或年级组对各年级家庭书面作业总量进行协调控制,县教体局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家庭作业总量符合要求。二是提倡教师科学设计作业内容,在数量、难度等方面关注学生 个体差异,布置分层作业,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三是提倡多布置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学校规模与班额超标情况较为突出一是全县存在的大校额学校多,部分学校在校生人数远超过规定人数。大校额学校共18所,其中小学6所,中学6所,九年一贯制6所。二是全县存在小学超45人/班、初中超50人/班的班级总量多,化解任务重。小学、初中超 45 人、50 人的学校分别为小学77所、初中19所。公办学校在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维护社会稳定和控制消除大班额的双重任务下,压力很大,全区消除大班额、控制学校规模任务十分艰巨。

(二)学校布局要进一步优化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县城人口急剧增加,给县城现有中小学入学带来了一定压力,县域有限的资源和不断增长的入学需求之间矛盾更加凸显。

(三)教师配置与管理方面存在差距。从目前自查情况来看,还普遍存在教师专业和年龄结构不合理。“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目前小学体育教师达标学校9处,达标率7.76%。艺术教师达标学校19处,达标率16.38%;中学体育教师达标学校0处,艺术教师达标学校1处,达标率5.8%。全县小学体育缺口460人,艺术缺口334人;中学体育缺口184人,艺术缺口185人。以上情况说明,我在教师专业成长、骨干教师与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长的培训培养上还有待进一步努力。

(四)内涵建设与教育教学质量有待提升。近年来,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质量。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但在学校内涵建设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方面,仍有较大空间,校际差异和城乡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将持续存在。

三、分年度创建规划。

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028年12月)

(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办学条件

1.健全教育投入长效机制。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教育投入政策,足额及时拨付教育经费,确保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

2.逐步解决“大班额”“大校额”。着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确保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所有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规模不超过2000、2500人。对大校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逐年解决:2022年冠县北馆陶镇中学;2023年冠县东古城镇中心小学;2024年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东街第一小学;2025年冠县斜店乡中学;2026年冠县实验小学;2027年冠县清泉街道办事处中学、冠县武训实验小学、冠县冠星小学、冠县第二实验小学、冠县外国语学校、冠县忠信学校;2028年冠县实验中学、冠县崇文街道办事处中学、冠县东古城镇中学、冠县金太阳学校、冠县育才学校、冠县清华园学校、冠县实高学校。

目前全县共有小学超45人/班、初中超50人/班的大班额969个,计划2022年消除121个,2023年消除102个,2024年消除106个,2025年消除166个,2026年消除261个,2027年消除213个。2028年实现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 45 人、50 人。

3.加快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加快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解决部分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不足和音美教室面积不达标问题,改善办学条件,到2028年,全县各学校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生均运动场地面积均达到评估标准。

2020年2月编制通过了《聊城市冠县中小学及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乡镇中小学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对于部分中小学改扩建,城区在保留原中小学的基础上,新建6所小学,5所初中。2022年,计划新建改扩建6处学校,其中小学2所,初中4所,可增加5690学位,计划新增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5.9平方米,规划投资6400万元,可达到6所学校达标,达标率100%2023年,计划新建改扩建6处学校,其中小学3所,初中3所,可增加945学位2024年,计划新建改扩建5处学校,其中小学4所,初中2所,可增加2220学位;2025年,计划新建改扩建3处学校,其中小学2所,初中1所,可增加2400学位;2026年,计划新建改扩建3处学校,其中小学2所,初中1所;2027年,计划新建改扩建3处学校,其中小学1所,初中2所,可增加2160学位;2028年,计划新建改扩建3处学校,其中小学2所,初中1所,可增加2400学位。

4.教育装备提档升级。更新补充教学仪器、器材,满足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网络多媒体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水平,努力实现“数字化、智慧化校园建设”发展目标,到2028年,全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均达到评估标准。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引路人。强化名师培养,每年评选一批骨干教师、学科名师,加强名师管理和考核,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到2028年,实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人以上的目标要求。

2.健全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按省、市要求核定教职工编制,严禁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编制行为,实行教职工编制县域统筹和动态管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每年按标准要求招录补充一定数量的新教师,重点解决中小学学科教师短缺问题,到2025年,全县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达到0.9人以上。

3.加强教师培训学习。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定期举办新教材、新教师、管理干部、紧缺学科等各类培训班,组织“国培”“省培”及网上全员培训,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实施教师学历提高工程,鼓励和支持在职教师参加学历进修,2021年起,教体部门开始启动骨干教师的培养工程,今年在各学校推选的基础上,各学校报名512人。县师训部门拟利用2年的时间,进行系统的培训培养,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届时全县骨干教师数将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达到小学4.2人以上、初中5.3人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

4.做好教师交流工作。加大校长、教师交流力度,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完善“以县为主”的教师管理体制,落实校长职级制改革,深化“县管校聘”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全县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三)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德育一体化工作体系,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师生德育素养提高。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学校办学品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2.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为抓手,改革课堂教学方式,推行“以学定教,为学而教”和“先学后教,当堂训练”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探索“互联网+课堂”教学模式,积极创建高效课堂。加强教学研训一体化建设,构建县、片、校三级教研网络,加强校际间教研和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育质量均衡提升。

3.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全面落实课程标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学籍管理,执行“划片、就近、免试”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防止无序流动。落实指标生政策,确保每年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促进生源均衡。

4.关爱弱势群体。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教育网络,重视和关心留守儿童,加强与留守儿童家长的沟通联系,注重心理疏导,及时、有针对性地解决留守儿童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特殊教育,健全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服务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

申报阶段(2029年1月—2030年12月)

针对自评发现的“短板”问题和市级预评估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提标和资料建设,2029年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办提出评估申请。针对省政府教育督导办复评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确保在省级评估时达到评估标准要求。2030年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验收。

四、有关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评估要求和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教育用地、教师聘用等,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到评估要求。

(三)加强督导,强化落实。县政府将采取过程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实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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