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
发布日期:2024-01-12 11:37:18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交通运输局;邮编:252500;电话:0635-7113890邮箱:gxjtys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冠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维护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具体要求、完成目标做出详细规划,推进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按有序开展。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32条,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8条、占比6.1%,行政执法公示信息24条、占比18.1%,财政预决算4条、占比 3%,通知公告类信息12条、占比9.1%,公共交通信息32条、占比24.2%,其他信息52条、占比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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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解读回应情况。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部门、专家、媒体等角度,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3篇,其中主要负责人解读1篇,图文解读1篇、政策吹风会解读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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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根据“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有发布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后,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发布,确保公开内容不含泄密、错敏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政府网站管理维护,拓展细化主动公开具体内容。持续做好公共交通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满足群众权威信息获取需求。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局领导多次在重要会议中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定期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待加强,存在部分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现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高低不齐,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广泛开展工作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力求创新,打通与群众的连接道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确保此项工作长期有人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冠政办发〔2023〕15号)文件要求,做好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更有为的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9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政府开放日活动中邀请市民代表实地参观冠州国际陆港项目,通过观看冠州国际陆港宣传片,以及现场工作人员讲解,了解冠州国际内陆港的发展和规划,听取了市民代表的宝贵意见,拉近了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距离,切实增强了各界对于冠县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和支持。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持续做好公共交通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企业、道路班车客运运营企业、道路客运站运营企业等单位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运营服务信息等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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