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0:53:05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交通运输局;邮编:252500电话:0635-7113789邮箱:gxjtys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确保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交通运输局2022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60条。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4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9条、占比14.1%,行政执法公示信息15条、占比23.4%,财政预决算5条、占比7.8%,通知公告类信息18条、占比28.1%,其他信息17条、占比26.6%通过“冠县交通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96条。

公开渠道

公开数量

所占比例

冠县人民政府网站

64

40%

冠县交通信息”微信公众号

96

60%

总计

160

100%


3.解读回应情况。2022年度,冠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交通信息”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政策解读信息,收到良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调整信息公开指南,制作交通领域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根据“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所有发布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后,由办公室进行统一发布,确保公开内容不含泄密、错敏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建立公共交通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对道路班车客运运营企业、站点等单位的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运营服务信息等进行公开。同时通过“冠县交通信息”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相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定期在局重要会议中安排部署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知程度不够,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业务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有待提高,创新力量不足。

(二)改进情况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性,根据交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各企业(确定专人负责),由办公室统筹推进工作开展。继续组织交通运输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将有公开要求的企业单位纳入培训队伍,通过我县运输企业、道路班车企业、公共交通运营企业反馈及其它方式,广泛开展工作调研,听取群众公开诉求,力求创新接地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冠政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做好交通运输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服务作用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16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以“走进铁路看冠县发展”为主题,邀请市民代表实地参观邯济铁路冠县站客运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宝信物流园,了解我县铁路运输的总体情况,听取代表建议,拉近群众与政府部门的距离,切实增进社会各界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到12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