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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徐光宇解读 《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时间: 2020-05-30 15:55

索引号

/2020-26745144

发布机构

冠县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20-05-30

名称

冠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徐光宇解读 《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民出行条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9〕174号)和《聊城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聊政办字【2020】15号)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冠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报如下:

文件政策背景:

     2019年10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9]174号),在全省启动新一轮农村通户道路建设,提出到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全省农村通户道路硬化。提出通户道路硬化的基本标准是“雨天不踩泥、晴天不起土”,结合实际、因地制宜。

    决策依据:

    2019年10月2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9]174号)

    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工作措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定任务目标,按照《聊城市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部署,县交通运输局起草了《冠县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重要举措:

    通户道路硬化工程自四月份起实行旬、月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每月6日、16日、26日将《冠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实施情况进度表》上报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农村通户道路硬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应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今年建设任务,对按要求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给予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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