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11:16:3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武训大道123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7125000;邮箱:gxjjkfq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冠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深入落实省、市、县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开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着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继续完善和提升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5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9条,主要包括通知公告、财政预决算、部门工作等方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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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依法依规发布政府信息,坚决杜绝错敏信息,依托冠县人民政府官网,及时、高效、准确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强化重点领域内容的集中发布和动态更新,确保法定公开信息内容全面、及时、规范。

(五)监督保障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配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平台操作、网络安全、舆情应对等,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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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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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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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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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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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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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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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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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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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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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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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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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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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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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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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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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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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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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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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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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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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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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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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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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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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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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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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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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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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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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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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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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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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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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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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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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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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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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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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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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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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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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持续深化中取得一定进展,但对照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标准要求,仍存在需要改进之处。主要体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数量和质量有待加强;二是以及公开形式多样性有待进一步拓展和丰富。

(二)改进情况

针对当前存在的不足,开发区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一是持续优化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围绕公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增强信息内容的实用性、可读性和服务性,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增强服务效能。在巩固政府网站公开质效的基础上,充分用好线下宣传宣讲等形式,推动形成多渠道、立体化的公开体系,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互动性。三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常态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动和动态更新机制,促进公开工作与业务运行深度融合,强化日常监督和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明确职责。依据开发区领导干部职责分工,逐一明确各项分类信息内容更新的具体责任人,确保栏目管理无遗漏、责任落实无死角。二是严格审核,保证发布质量。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机制,从严把控信息的政治关、内容关、文字关、格式关,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易懂,有效杜绝低质无效信息传播。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开发区未收到建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立足开发区主责主业,创新性举办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一线职工、企业家代表通过现场参观、政策集中宣讲等形式,面对面解读企业扶持、安全生产常识及防范诈骗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直观展示开发区业务工作成效,搭建了高效透明的政企沟通桥梁,现场听取并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将政策解读与意见征集延伸至企业一线。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