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MB23290105/2025-45941720
冠县人民政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2025-12-02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冠县综合工业园区规划范围的通知
有效
无
2025-12-02
冠政发〔2025〕6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冠县综合工业园区规划范围的通知
冠政发〔2025〕6号
山东冠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调整冠县综合工业园区规划范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同意调整后冠县综合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0.82平方公里,分四个区块。其中:区块一:东至山东冠县经济开发区边界,西至崇文路,南至邯济铁路,北至北顺路,规划面积2.62平方公里。区块二:东至中天路、烟白路以东区域,西至山东冠县经济开发区边界,南至白杨路,北至宏业路,规划面积6.47平方公里。区块三:东至山东冠县经济开发区边界,西至清泉路、武训大道,北至山东冠县经济开发区边界,南至振兴路,规划面积1.27平方公里。区块四:东至十里营村基本农田,西至东环路,南至国道309线,北至西十里营村,规划面积0.46平方公里。
冠县综合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定位:以现有资源为基础,借助新旧动能转换的良好机遇,规划园区以金属压延加工业、装备制造业、纺织业为主导发展产业。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打造科技创新、技术示范、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的先行区,努力把冠县综合工业园区打造成助力区域“双招双引”的主阵地和改革创新的新引擎。
冠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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