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及冠县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编制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的县政府部门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监督政府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日程,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信息全面公开原则,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增强信息公开效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工作职责,明确转专人负责。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按照规范的格式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分类公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8条。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本年度发布本系统政策解读信息3条;及时发布动态信息,本年度发布本系统通知公告类信息34条。
一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本部门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明细及“三公”经费预决算。
二是推进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完成了《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明确依申请公开途径,未发生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2019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问题。
二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9年度,没有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管理我局政府网站后台系统,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根据县政府办要求变更或调整政府信息,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发布内容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办要求完善部门政务网站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发布信息。在突出抓好网站这一公开主渠道的同时,统筹运用报纸等媒体平台,发布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等方面的信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按照职能分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社会评议。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让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019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目前还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认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强化;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制度规范不够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0年将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和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公开意识、能力和法律素养;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提高整体业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平台作用,增强信息发布、事项办理、公众参与等功能,提高宣传、引导、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方便群众了解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情况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