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MB28128973/2022-26730029
冠县政府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2022-04-12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无
2022-04-12
冠政发〔2022〕10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冠政发〔2022〕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冠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 年)》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 年)》(聊办发〔2021〕5 号)(以下简称《规划》),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现就贯彻落实《规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冠县数字经济工作专班,切实强化对数字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数字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等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各成员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向专班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强化项目推进。每年制定冠县数字经济工作要点,建立年度重点工作台账和任务清单,建立冠县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健全完善项目筛选和论证机制,实时谋划和遴选一批引领作用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行业影响大的数字经济项目,及时入库管理,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的“四个一批”发展机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每年不定期召开数字经济专班调度会,强化跟踪服务,畅通绿色通道,对在数字经济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一事一议”,推动数字经济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检查内容,冠县数字经济工作专班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本规划有关任务情况的调度、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三、突出重点任务。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推进建设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快推进农业数字化、工业数字化和服务业数字化。(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数字文化创意等数字产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通过提升基础网络服务能力,推进5G网络建设,建设云服务设施,建设“智慧工地”大数据平台、推进传统设施智慧化改造等措施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冠县办事处负责)通过提升数字基础支撑水平和推动数据共享开放,加快完善政府数据资源标准体系,提高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推动社会治理精准化,健全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聚焦教育、医疗、交通、金融等重点领域供给数字化,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
四、加强政策支持。统筹专项资金,做好每年奖励资金经费保障,所需专项资金在《冠县支持工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实施方案(试行)》(冠政发[2021]18号)所列支的500万元内统筹解决。加大对数字经济企业、数字经济重大项目、数字经济发展平台等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优先面向数字技术企业推进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冠县支行)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组织实施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自动驾驶、大数据应用等领域技术研发,积极争取相关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加大数字经济领域的招才引智力度,持续优化、细化人才引进政策,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保障体系。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和团队引进的奖补力度,采取“人才+项目+资本”协同引才模式,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的领军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冠县数字经济专业人才库。(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纳入省、市、县重点项目名录的数字经济项目,优先保障其建设用地。对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通信设施除外)、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等经营服务项目,可按商服用途落实用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数据中心、灾备中心、超算中心、通信基站等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中的两部制电价。优先保障数字经济园区、数字技术企业和各类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电力接入。落实好上级政策,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县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负责)对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注册公司的全省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依法依规给予奖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负责)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进入全省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最高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县财政分别给予最高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期不超过50万元奖补。鼓励招大引强,对数字经济领域新设项目和增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奖补。对在我县举办市级及以上的论坛(讲座、培训),参会人数达到100人的给予承办企业最高一次性10万元资金补助。上述奖补资金申请参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负责)。
五、强化氛围营造。通过广播、电视、公众号、客户端等县级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数字经济相关政策、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委宣传部负责)争取市级以上数字经济现场会、推进会在我县召开,及时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单位)发展数字经济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加强与其他先进县、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组织举办数字经济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来冠县授课。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或企业在冠县承办数字经济领域行业性大赛、产业大会、产业论坛等活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附件:1.冠县数字经济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冠县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点任务清单
3.冠县产业数字化重点项目表
4.冠县数字产业园区表
5.冠县数字政府、数字社会重点项目表
附件1:
冠县数字经济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 张志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李怀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呼庆国 县政协副主席、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振兴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冬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刘晓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殷国梁 县公安局政委
张伟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贠庆臣 县财政局局长
张 刚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
王书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王学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申延龙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洪恩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
陈新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殷占国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赵振东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主任
徐振远 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宋金超 中国人民银行冠县支行行长
张洪伟 国网冠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李 坡 中国联通冠县分公司总经理
刘 涛 中国移动冠县分公司总经理
刘良沛 中国电信冠县分公司总经理
李广辉 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冠县办事处经理
郑修春 中国广电网络冠县分公司总经理
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张伟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2:
冠县落实聊城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点任务清单
重点 任务 | 主要工作 | 具体措施 | 责任部门 |
推进产业数字 化 |
农业数字化 | 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各环节和农村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应用。重点推进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建设,加大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创新与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引导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应用智慧农业技术。 | 县农业农村局 |
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园区和示范生产基地。加快 农机、灌溉设施等农业装备数字化改造,推广 基于滴灌技术的智能化节水节肥模式。 | 县农业农村局 | ||
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推进饲料质量全程溯源,加快实现智能投喂。推动智能牧场、数字化育种、疫病防控、粪污处理系统建设,推进监管监测一体化进程,实现养殖数据实时采集和自动监控,保障畜牧水产产品安全,建设智慧畜牧基地。 | 县农业农村局 | ||
工业数字化 | 继续实施冠县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持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着力发展智能装备和智能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全面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积极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开展智能化成套装备改造,推动重点行业、关键环节“机器换人”。建设一批数字车间、数字工厂,打造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标杆企业。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推动行业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企 业上云上平台。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在新材料产业,鼓励有色金属材料企业发展智能化在线监测和预警系统,实现对设备运行参数及环境参数的自动监测。支持稀土功能材料、光电信息材料企业采用低成本、模块化智能模组,实施装备智能化改造,提升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的智能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流程。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推进产业数字 化 | 工业数字化 | 在纺织、织造、服装、家纺等领域推进产品设计、工艺、制造、检测、物流等环节集成改造,实现设备间实时数据交互和协同制造。在纺织行业推广智能化技术改造。鼓励服装企业建立C2M系统,开展服装个性化定制。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在高端装备制造业,鼓励企业研发智能制造系统集成、控制器、传感器等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突破智能传感器、先进控制系统等关键技术,发展高端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等产品。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服务业数字化 | 加快推进传统商品交易市场数字化转型,发展生活类电商服务业。 |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
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加快培育农产品电商平台和服务企业,完善农村电商经营体系,大力发展乡村直播带货,建设一批“电商村”“电商镇”。 | 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
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和数字贸易,用好简化申报和便利通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 |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
引导物流企业建立开放型采购、存储平台,推 广智能仓储,运用无人仓、无人车、无人机等 智能物流设备,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加快建 设一批网络货运平台,促进平台间货运车联网 信息共享,发展无车承运。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局 | ||
培育一批直播电商网红孵化基地和直播基地, 打造一批网红品牌和带货达人,发展壮大网红经济。 |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持续建设全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医疗健康数据分析开发运用,实现个性化健康管理和医疗健康信息服务。 | 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 ||
推进产业数字 化 | 服务业数字化 | 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供应链金融、区块链金 融等新业态,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推进 政府部门与金融机构间的信息共享,稳步推进 “互联网+不动产抵押登记”等工作。 | 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中国人民银行冠县支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推动建立以银行、税务及行业管理部门共同推进的风险监测排查机制,及时发现企业在债务偿还、税收缴纳、内部集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异常情况,从风险源头加强预警管控,切实防止新增风险。 | 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冠县支行、县税务局 | ||
打造“互联网+物业”信息平台,以信息化创新物业管理方式,构建智慧社区。支持水、电、气等专营单位进行仪表智能化改造,实现智能缴费、智能管理。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推动数字产业 化 |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 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各行业推广应用,鼓励发展行业 APP 和解决方案。持续加大软件著作权保护力度,鼓励支持企业推出优秀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健全完善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等产业链条,实现冠县数据“聚、通、用”一体发展。 支持企业利用自有数据和公共数据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咨询、清洗、交易、应用等上下游服务,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圈。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大数据产业 | 实施“数聚赋能”工程,依托聊城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 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 | |
云计算产业 | 实施 “企业上云”工程,推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上云,打造一批影响力大、带动力强的云平台和上云标杆企业。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推动数字产业 化 |
5G 产业 | 加快构建基于5G的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在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示范。 | 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 |
依托冠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数字经济产业基地等平台,搭建基于5G的智慧农业平台,开展“5G+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实现种植 (养殖)环境指标实时监测和生产过程自动控制 | 县农业农村局 | ||
人工智能产业
| 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加快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等人工智能技术综合运用,在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智慧城市等领域率先形成一批有代表性的软硬件产品与解决方案。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数字文化创意 产业 | 健全完善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信息基础设施,依托广电网络资源,加快建设“公共文化云”。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
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提升基础网络 服务能 力 | 加快固定宽带千兆网络建设。加快IPv6规模部署,统筹推进全县骨干网、 城域网、接入网 IPv6 升级。 | 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基础电信运营商 |
推进5G网络建 设 | 加快推进 5G 规模化组网和商用,到 2023 年, 力争建成 5G 基站500个以上,实现城区、乡镇驻地5G 信号连续覆盖,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到2025年,力争实现县、乡、村5G信号全覆盖。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基础电信运营商 | |
建设云服务设 施 | 鼓励通信运营商、IT企业运用分布式存储、动态管理调度等技术建设弹性提供计算能力、存储空间和软件服务的云计算中心。 | 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基础电信运营商 | |
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建设“智慧工地”大数据平台 | 整合项目工地人员管理、安全管理、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基坑监测管理、环境监测管理、视频监控等6个信息系统。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推进传统设施智慧化改造 | 推进数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布设雨量、水位、流量、墒情等数据采集设备,实现对河湖水系、水利工程设施等涉水信息动态监测和智能感知。推进城市高资源共享共建,建设集智慧照明、视频监控、交通管理、环境监测、5G通信、应急求助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杆柱。加快部署智慧交通,开展基于 5G 的车联网建设、城市静态交通系统平台建设,推进汽车、公路、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智能化升级。 | 县水利局、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聊城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中国铁塔聊城分公司冠县办事处 | |
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 提升数字基础支撑水平 | 统筹推进基础支撑一体化、集约化建设,建设 “一个平台、一个号(码)、一张网络、一朵云”的支撑体系。将身份证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进行统一身份认证,实现 “一号通行”。强化全县“一张网”,实施政务网络高速公路工程,提升政务网络承载能力,完善县、乡两级骨干网络构架,并推动电子政务外网向村(社区)延伸,实现县、乡、村三级覆盖。坚持统建共享,统筹谋划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布局。加强全县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数字政府标准规范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机制,确保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 | 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 |
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 推动数据共享开放 | 完善县级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县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建设信息资源共享目录体系,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资源按需共享。实施政府数据开放行动计划,制定发布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核心数据开放领域和需要优先发布的高价值数据集,建立数据主体“授权使用”的公共数据依申请开放模式,向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专业机构定向开放公共数据资源。 | 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 |
加快数字社会建设 | 推动社会治理 精准化 | 围绕公共交通、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社区管理等方面,依托智慧聊城“城市大脑”各个能力平台进行态势感知、运行监测、事件预警、协同指挥、科学决策等相关应用场景的开发应用。 | 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
健全数字化公 共服务体系 | 整合各类应用,实现便民服务“一键入口”、民生诉求“一键直达”,推动民生领域的智慧应用。 | 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 | |
建设数字校园,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在中小学校中的常态化按需应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
构建县、乡、村三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各级各类医院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等信息共享使用。完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一批智慧养老院。 | 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 ||
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更加便利的数字金融服务。 | 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 | ||
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启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推广。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 ||
支持 政策 | 财税 政策 | 统筹专项资金,做好每年奖励资金经费保障,所需专项资金在《冠县支持工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实施方案(试行)》(冠政发[2021]18号)所列支的500万元内统筹解决。加大对数字经济企业、数字经济重大项目、数字经济发展平台等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优先面向数字技术企业推进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 | 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人民银行冠县支行 |
支持 政策 | 财税 政策 | 加快落实国家和省降费政策,进一步降低数字技术企业制度性成本。落实好高新技术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股权激励税收优惠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创新激励税收优惠政策。 | 县税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金融 政策 | 鼓励银行业优先面向数字技术企业推进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积极 、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金融机构将数字经济纳入信贷优先支持范围,针对数字技术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应用科技金融投(保) 贷融资模式,促进无抵质押担保条件的小微数字技术企业获得低成本贷款。 | 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冠县分行 | |
对符合“人才贷”条件的高层次数字技术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简化放贷流程,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
| 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冠县支行 | ||
鼓励数字技术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做大做强。鼓励融资担保公司降低数字技术企业担保费收取标准。 | 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科技 政策 | 组织实施人工智能、智能制造、自动驾驶、大数据应用等领域技术研发,积极争取相关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优先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建设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对获中国专利奖和山东省专利奖的数字技术企业给予配套奖补。对主持或参与制定数字经济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不同奖补。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人才 政策
| 加大数字经济领域的招才引智力度。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人才和团队引进的奖补力度。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及其他国家和省重点人才工程。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实施“归雁工程”,落实返乡创业政策,吸引冠县籍在外人士回乡创业兴业。 | 县委组织部 | ||
支持 政策 | 人才 政策 | 支持数字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才申报国家、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留学项目及到国外访学研修。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立首席信息官(CIO)。鼓励企业加强信息化方面的内训,提高管理层和普通员工的业务水平。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用地 政策 | 对纳入省、市、县重点项目名录的数字经济项目,优先保障其建设用地。对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通信设施除外)、新型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等经营服务项目,可按商服用途落实用地。数字技术企业所需工业用地的土地出让底价,在国家规定标准范围内可根据土地评估结果和产业政策综合确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应土地。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用电 政策 | 对符合条件的各类数据中心、灾备中心、超算中心、通信基站等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中的两部制电价。规模以上数字技术企业全部纳入电力市场交易准入范围,不受电压等级、用电量限制。优先保障数字经济园区、数字技术企业和各类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电力接入。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供电公司 | |
投资 政策 | 落实好上级政策,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县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 | |
对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或投资注册公司的全省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依法依规给予奖励。吸引国内外战略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机构到冠县设立法人机构,参与数字技术企业战略投资。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
支持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数据信息行业企业。 | 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 、县发展和改革局 | ||
其他 政策 |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进入全省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奖励。对省级示范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期不超过50万元奖补。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 | |
鼓励招大引强,对数字经济领域新设项目和增资项目,依法依规给予奖补。 |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
对在我县举办的市级及以上的论坛(讲座、培训),参会人数达到100人的给予承办企业最高一次性10万元资金补助。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财政局 | ||
保障 措施 | 建立数字经济重点项目 | 实时谋划和遴选一批引领作用强、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行业影响大的数字经济项目,及时入库管理,对在数字经济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一事一议”,推动数字经济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加快建设。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局) |
加强 宣传 | 争取市级以上数字经济现场会、推进会在我县召开,及时总结推广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单位)发展数字经济的做法、成效和经验,加强与其他先进县、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
加强数字经济指标统计 | 加强统计核算,明确数字经济统计范畴,建立数字经济统计制度,构建全面系统反映全县数字经济发展全貌和动态变化的指标体系,组织编制冠县数字经济发展报告。 | 县统计局 |
附件3:
冠县产业数字化重点项目表
1.冠县农业数字化重点项目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1 | 冠县三秀灵芝产业数字化发展项目(山东三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店子镇 |
2 | 数字农业暨冠优数字果园项目(山东冠优农业有限公司) | 范寨镇 |
3 | 冠县农业电商产业园项目(泉润(冠县)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有限公司) | 崇文街道办事处 |
4 | 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监测项目 | 县水利局 |
2.冠县工业数字化重点项目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1 | 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山东冠洲股份有限公司) | 冠洲集团 |
2 | 年产 1000 万平方米硅酸钙板智能化项目(冠县美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梁堂镇 |
3 | 智慧化工厂项目(山东冠星纺织集团) | 冠星集团 |
4 | 年产 6000 套挖掘机生产设备智能升级改造项目(山东肯石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定寨镇 |
5 | 动力换挡自动驾驶拖拉机项目(山东双力现代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 贾镇 |
6 | 年产 20000 台(套)高空作业平台项目(赫锐德(山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清水镇 |
7 | 轮辋轮辐喷涂数字化生产线项目(山东统一车轮有限公司) | 贾镇 |
8 | 山东得邦电力智能机床项目 | 店子镇 |
9 | 冠县联恒电子技术工频变压器电感、高频变压器电感项目 | 斜店乡 |
3.冠县服务业数字化重点项目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1 | 孵化器项目(冠县安昌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2 | 振飞智慧物流项目(冠县振飞物流有限公司) | 兰沃乡 |
3 | 智慧农业电商产业园项目(泉润(冠县)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有限公司) | 崇文街道办事处 |
4 | 冠县跨境电商项目(拓得物联网(香港)有限公司) | 县经济开发区 |
5 | 万善乡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平台 | 万善乡 |
6 | 清水镇电商服务平台 | 清水镇 |
附件4:
冠县数字产业园区表
序号 | 园区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1 | 冠县智慧数字产业化科技园 | 县经济开发区 |
2 | 冠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项目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3 | 冠县现代农业产业元信息化大数据平台项目 | 县农业农村局 |
附件5:
冠县数字政府、数字社会重点项目表
序号 | 园区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1 | 冠县城市智慧停车场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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