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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成文日期

2022-04-09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2-04-09

发文字号

冠政发〔2022〕9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冠政发〔20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冠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鲁非公组办发〔2020〕5号)《山东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十四五”发展规划》(鲁非公组发〔2021〕2号)《聊城市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聊政办字〔2021〕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坚持成长型和专业化“双轮”驱动,加强政策引导和分类精准服务,秉承“无需不扰、有求必应”原则,大力实施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和创新发展之路,健全“小升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培育更多优质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2—2024年,利用三年时间,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在全县范围内筛选100家左右中小企业,在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改造提升、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精准帮扶,建立“小升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科技型企业等分类培育机制,帮助企业更新观念、强本固基、转型升级、激发活力,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格局。

(一)企业培育目标。利用3年时间,新培育市级“专精特新”企业2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瞪羚企业1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力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现“零”的突破。

(二)创新驱动目标。利用3年时间,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50家。

(三)服务支撑目标。利用3年时间,为企业培育100名左右数字专员;为企业培育100名左右涵盖厂区、车间、生产线的现代管理人员。

三、培育机制

(一)筛选入库。建立“育苗扶壮”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范围:

1.“小升规”培育库入库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

2.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势头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

3.准备申报或已经申报“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小企业。

(二)动态调整。对纳入培育库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突出重点、择优扶持的原则,每年对培育库企业进行评价、调整和充实。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专精特新培育行动。支持中小企业专注细分市场领域,围绕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零部件、元器件、设备和服务等协作配套,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发扬工匠精神,开展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细化改造。突出特色化优势,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加快新颖化探索,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设计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实施中小企业培优行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成长为企业的辅导和支持。鼓励小微企业通过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等方式做大为规上企业。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库,遴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组织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和辅导。完善中小企业扶优扶强政策措施,统筹推动“小升规”、“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三)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鼓励大中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共享研发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支持以共建研发基地、创新平台、协同创新中心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组织开展促进产学研合作和项目对接活动。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探索建立专利运用协同体系,鼓励企业员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提高专利质量和创新水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四)实施数字化赋能行动。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数字化管理、5G、3DVR、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我县中小企业融合应用。开展中小企业“上云”专项行动,组织信息化服务供应商为制造业中小企业提供业务“云端”化、生产智能化解决方案,提高企业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市场营销等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利用3年时间,邀请企业数字化专家、头部科技企业精英等专业人才,对企业进行培训,引导企业转变思路,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意识。培训100名左右企业“数字专员”,并引导数字专员成长为推动企业数字化建设的有生力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五)实施企业融资促进行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服务机构组织服务队 上门精准指导,辅助企业跨入融资门槛,并深化金融辅导工作,持续推动金融辅导企业扩面提质,让企业舒心、银行放心。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基于企业信用状况的专项信贷融资支持。用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奖补政策,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完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省投融资担保集团开展股权、业务合作,落实风险分担机制。聚焦关键产业链优选核心企业,引导核心企业通过确认应付账款、开具商业汇票、签发供应链票据等方式推广供应链金融,降低链上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中小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加强上市辅导和培育,鼓励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鼓励用好应急转贷资金,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困难。(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冠县支行、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六)实施企业服务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服务平台载体建设,积极利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实现服务资源分级整合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动服务产品、流程、模式、质效、品牌和价值创新,持续提升服务能力。以驻企特派员制度为依托,主动与企业负责人建立日常沟通联系机制,对培育企业实行“妈妈式”服务。对培育库企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围绕生产经营全链条,从生产、销售、管理、文化建设等环节存在的痛点、难点、短板入手,以现场管理、精益生产、品牌营销、人力资源、财税规划、政策解读及法律服务等服务项目为抓手,“对症下药”“标本兼治”,促进企业“肌体健康”“茁壮成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七)实施企业管理提升行动。引导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施公司改造,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组织开展管理对标活动,以先进企业为标杆,查问题、找差距、填措施、补短板。组织专家服务队对“小升规”、“专精特新”、瞪羚、制造业单项冠军、高新技术等企业进行全面诊断并实施管理提升改造工程,对规上企业进行形式多样、主题明确的培训和诊断,指导企业制定并实施管理提升方案。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力争全县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水平实现大幅提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八)实施产业生态优化行动。纵深推进“链长制”,打造具有生态主导力、核心竞争力的“领航型”企业,支持“领航型”企业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通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方式,在技术攻关、产品配套、品牌渠道、资金融通等方面,带动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推动中小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区聚集,围绕优势产业,横向扩链、纵向延链,建成一批高科技、高质量、高速度、高效益、低污染、生态化的产业园区,培育发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大中小企业融合融通发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九)实施企业家队伍培育行动。通过举办企业家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及企业家网络学院线上培训等方式,培育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熟悉国内国际市场、精通企业管理的现代化企业家队伍。强化企业家思想政治引导,鼓励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专注主责主业,带领企业走在前列。发挥企业家表彰激励机制作用,推荐优秀企业家参与优秀企业家等评选,广泛宣传优秀企业家和企业改革发展的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关心企业家、支持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委组织部、县工商联、县委宣传部负责)

(十)实施企业奖励引导行动。认真落实《冠县企业科技创新奖励资助办法》(冠政发〔2020〕31号)和《冠县支持工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实施方案(试行)》(冠政发〔2021〕18号),引导激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智能制造,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进一步加大高成长性企业和服务平台载体奖励力度,对首次升成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县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独角兽、瞪羚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政策,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30亿元民营企业,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省、市评选认定的特色产业集群,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承办县级及以上职工技能大赛企业,参赛人数达到100人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资金补助。上述奖补资金申请参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深化政策宣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发挥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作用,牵头做好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实施工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县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指定联系人员,形成统筹推进、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应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进行惠企政策宣传解读,推进惠企政策应享尽享、不漏一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人行冠县支行负责)

(二)强化资金保障,发挥激励效应。把“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纳入全县经济强基固本工作范畴,县财政局结合地方财力,做好每年奖励资金和培育行动经费保障工作,所需资金和经费在《冠县支持工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实施方案(试行)》(冠政发〔2021〕18号)所列支的500万元内统筹解决,及时兑现,以实现激励效果的最大化。(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三)强化典型宣传,坚持示范引领。广泛开展媒体宣传,总结推广培育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挖掘培育企业的成功案例,树立标杆与典型,展示推介新经济企业、模式、人物,彰显全县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的活力,营造全县“爱企”“护企”“帮企”的浓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四)强化动态监测,做好评价总结。对服务企业过程实施动态管理,跟踪掌握企业提升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补短板、强弱项,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组织对培育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第三方专项审计,审计费用在统筹资金列支,并做好年度工作成效评估。三年行动结束后形成总体评价和总结,并适时对社会予以公布。(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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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重要任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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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中,哪类企业可以入选培育库?

政策问答:

《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哪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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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中的“瞪羚”企业是指哪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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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有哪些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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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在提升企业管理服务方面出台了哪些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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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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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中的“育苗扶壮”指的是什么?

政策问答:

《冠县中小企业“育苗扶壮”梯度培育计划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出台了哪些奖励引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