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9 09:39:46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冠宜春路东首;邮编:252500;电话:0635-7173620;邮箱:gxgajwmk@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制定《冠县公安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74条,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公示、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冠县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信息采集、审核与发布等工作。同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安全管理制度,筑牢数据安全防线,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合法、规范、高效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约化、多元化建设,以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阵地,在做好平台建设的同时,建好用好“冠县警方”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服务群众举措和安全预警提示,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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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保障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积极参加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民互动还不够精准及时,不能充分满足群众知情权与参与需求。

(二)改进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策解读与民意回应,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及时补充重点领域信息,以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实效性与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冠县公安局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冠县公安局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以高标准政务公开助推公安工作发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9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9月26日上午,冠县公安局邀请市民代表和部分师生代表50余人,组织开展“公开聊亮·警民同心”警营开放日活动,畅通意见征集渠道,广泛搜集意见建议。期间,受邀人员实地参观了政务服务公安区,详细了解了户政、交管、网安、行政许可、出入境等业务办理流程以及禁毒、反诈知识等,“零距离”感受公安政务服务工作的新发展、新变化和新风貌。通过此次警营开放日活动,密切了警民关系,让群众真切的了解到民警日常办公和服务细节,更直观地感受“平安冠县”需要警民同心团结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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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